密建皇储是皇权专制和传统宗法社会里,皇位继承人的选择是关系到国本的大事,怎样合理平稳地交接皇权成为清初历朝不断探索的题目,直到雍正朝以后才更趋成熟。密建皇储制度正是雍正在废弃公开建储制后而建立的皇位继承人选择制度。

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雍正帝四子宝亲王弘历成为清代第一个以秘密建储制继位的皇帝,是为乾隆皇帝。乾隆帝在对历朝历代的建储法详加比较剖析后,认定秘密建储“实为美善”,进一步将秘密建储确定为神圣不可更改的“建储家法”。乾隆以后,自嘉庆到咸丰,都是按秘密建储制继承皇位的。秘密建储与公开建储相比较,避免了皇子之间为夺取皇位而发生的残酷争斗,对稳定政局具有一定作用。

中文名

密建皇储

实行措施

嫡长子继承制

作用

稳定政局

核心

皇位继承

背景

雍正帝

在我国封建社会中,按照封建宗法制原则,通常实行公开的嫡长子继承制。清代从康熙朝开始,沿用中原各王朝立嫡长子的做法确定皇位继承人。康熙十四年(1675年)下诏册立嫡长子胤礽为皇太子。康熙帝多子,在位时间又长,过早地公开册立太子,造成了康熙帝和太子间、太子和诸皇子间的矛盾和纷争。矛盾激化到不可调和的地步,使皇权受到了威胁,政局也因此动荡不宁,康熙帝不得已两次废皇太子胤礽。

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第二次废皇太子后,康熙皇帝再没有公开建储,致使康熙死后雍正帝即位成为一大历史疑案。一说雍正帝遵遗诏即位,即康熙帝临终前,遗诏雍亲王皇四子胤禛“克承大统”;一说雍正帝“矫诏篡位”,即康熙帝临终前遗诏“皇位传十四子胤祯”(皇十四子胤禵原名胤祯),皇四子胤禛将“十”改为“于”,将“祯”改为“禛”,于是康熙帝遗诏就成为“皇位传于四子胤禛”。无论历史真相如何,雍正帝虽是康熙朝激烈的皇位争夺战中的胜利者,然而,争夺战的严重后果给予雍正的教训是深刻的,因而在即位后,他断然废弃了公开建储制,宣布实行秘密建储。

雍正元年(1723年)八月,雍正帝于乾清宫西暖阁召见王公大臣时宣布:“今朕诸子尚幼,建储一事,必须详加审慎,此事虽不可举行,然不得不预为之计。今朕特将此事,亲写密封,藏于匣内,置之乾清宫正中,世祖章皇帝御书‘正大光明’匾额之后,乃宫中最高之处,以备不虞,诸王大臣咸宜知之。”雍正帝命诸王大臣共议这种做法,诸王大臣均无异议。雍正帝遂命诸臣退下,只留总理事务王大臣当面将密封的锦匣收藏于“正大光明”匾后。后来,雍正帝又另书密封一匣,“常以随身”。

核心

皇位继承是皇帝制度的核心问题。自西周到清朝初期,册立太子是皇位继承的正统做法。这种制度依据宗法制度嫡长继承、顺序嗣位的原则,皇后所生的长子为太子,如长子早死,即立长子之子为太孙,无子再由皇帝的嫡次子顺序继承。如果皇后无子,才考虑册嫔妃所生的长子为太子。皇帝无子则在近支亲属中选立太子。

无论历史真相如何,康熙诸子争夺皇位给予雍正皇帝深刻的教训。雍正元年(1723年)八月,雍正皇帝废弃了公开建储制,宣布实行秘密建储。雍正帝在乾清宫西暖阁召见王公大臣,共议秘密建储制,诸王大臣均无异议。雍正帝遂将密封的写有继位人姓名的锦匣收藏于“正大光明”匾后。后来,雍正帝又另书密封一匣,随时带在自己的身边。

意义

第一,预先指定继承人,保证了皇位继承的有序。

第二,不明确公布皇位继承人,阻止了继承人形成权力集团。因此雍正皇帝故意布疑阵,在各方面都使四阿哥弘历、五阿哥弘昼分庭抗礼,让人相信他们都有即位的可能。

密建皇储制度,削弱了宗法制在皇位继承问题上的法定支配作用,扩大了对皇帝候选人的选择范围。选立继位人之权全由皇帝一人掌握,选立继位人不以嫡、庶、长、幼为条件,而以是否具有统治才能为原则。这是对皇帝制度的重大改革。

乾隆帝继位后,在对历朝历代的建储法详加比较剖析后,认定秘密建储最为美善,进一步将秘密建储确定为神圣不可更改的家法。乾隆以后,嘉庆、道光、咸丰3位皇帝,都是按秘密建储制继承皇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