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英(1417年-1485年8月21日),字时杰,号澹庵,又号诚庵、任真子。郴州桂阳县(今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人。明朝中期政治家、诗人。正德十三年(1519年),追谥“恭简”。著有《认真子集》、《澹庵纪年》、《诚庵奏稿》等。[1]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朱英生于明成祖永乐十五年(1417年),他五岁丧父,由母亲潜心教养。九岁就学于本村香明寺中,十五岁考取为县学生员,主习《毛诗》、《尚书》二经。十九岁补廪生,二十二岁,到本村白石书斋修业,专习《易》。明英宗正统九年(1444年),朱英于湖广乡试中举人。

正统十年(1445年),与族兄朱海同登进士,在京师,被人们视为双凤,初分配在兵部观政。

讨平盗乱

正统十二年(1447年),授浙江道监察御史。浙江、福州府闽县大规模的贫民暴乱,朝廷选拔御史十三人与宦官分守各府,朱英分守处州,而叶宗留一伙四出劫掠,处州道路阻塞。朱英从小路赶到,按抚招降甚多,斩杀叛军首领周明松等人,叛军四处窜逃,朱英才班师回营。

正直敢谏

明代宗景泰(1450年-1457年)初年,御史王豪曾经因为调查内阁首辅陈循争地之事,得罪了陈循,遭其弹劾。此时,陈循起草诏书,暗示说凡是受到揭发的御史,虽经赦免,但全都外调地方任职。这样王豪应当改任知县,朱英上奏说:“如果像诏书这要处理,那么凡是遭到御史抨击的人都将怀着私仇诬陷攻击,而御史愈来愈缄默不敢直言。”奏章下达到法司,也都请求按照朱英的意见来办,朝廷于是恢复王豪御史之职。

安抚乱局

景泰三年(1452年),朱英被调任广东右参议,他路过家乡探望母亲,口袋里只有赐金十两。朱英到任后,抚慰流亡百姓,关心百姓疾苦。创立均徭法,十年一换,便利百姓。

天顺(1457年-1464年)初年,两广局势愈发动荡,诸将多滥杀无辜百姓冒领功劳,两广巡抚叶盛委托朱英督察。参将范信诬称宋泰、永平二乡的百姓是叛贼,几乎将村民全部屠杀,又要血洗城乡。朱英赶去查讯实情后,将被虏的百姓全部释放。范信十分怨恨,屯兵不还。朱英暗中向叶盛求援,叶盛命范信班师,此地才获得安定。潮州叛乱分子罗刘宁等流窜抢掠,屡次挫败官兵,朱英汇合军队将其消灭,夺回所掠人口数千,单独置一营安置妇女,无人敢侵犯。

天顺六年(1462年),朱英升任布政司参政。后因母亲去世而离职,回乡守丧。

成化元年(1465年),服丧期满,改调陕西布政司右参政。固原盗乱爆发后,朝廷派军征讨满四,朱英负责调运粮饷,立下功劳。

成化五年(1469年),升福建右布政使。成化七年(1471年),迁陕西左布政使。他在两地都推行均徭法。

成化十年(1474年),朱英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职巡抚甘肃,他先后陈述安定边防二十八件事。其中请求迁徙定居的少数民族,安置流转、离散人员,减少进贡使臣人数,这些都十分切中时务。

总督两广

成化十一年(1475年)冬,两广总督吴琛去世,朱英因之前在广东颇有威信,被朝臣举荐为总督两广军务兼理巡抚。

自从韩雍在大藤峡之战取胜后,将帅喜好邀功,以俘掠为利,称为“雕剿”。朱英到任后,以安定清静为原则,约束告诫将士,不得为叛乱者夸大声势,胡乱出兵。他招抚瑶族、僮族归顺者,定为编户,免除三年徭役。马平、阳朔、苍梧诸县的少数民族因而望风归附。而且荔波叛军李公主有数万人马,长期凭恃地势险固,至此也派其子为质,以表归顺之意。朱英将他们安置在永安州居住,使他的子孙世代担任吏目。以此,归附的少数民族日益增多,有四万三千多户,总计十五万多人,宪宗十分赞赏。

按例,镇守太监与督抚、总兵官的坐次排列为宦官居中,总督居于总兵官之左(以示地位在其之上)。当时的总兵官、平乡伯陈政因自己为世袭勋臣而想位居朱英之上,朱英不答应,奏请朝廷裁定,朝廷下令解除朱英总督职务,以巡抚职,居于陈政之下。兵部尚书余子俊认为朱英招之来归附者众多,本应当增加俸禄给予奖赏,却反而削减其权力,只怕无法控制各少数民族。宪宗于是升朱英为右都御史,仍任总督,坐次如前。

田州酋长黄明奸淫知府岑溥的祖母,并企图杀害岑溥,岑溥逃到思恩,黄明于是大肆屠杀。朱英率军征讨,传檄岑溥的族人、思恩城知州岑钦杀黄明雪耻,岑钦于是诛杀黄明及其族属,将其首级挂在军营之门示众。

朱英质朴、敦厚,然而执法从不宽容。他与管理市舶贸易的太监韦眷相抵触,韦眷弹劾朱英专权轻视贼人;浔州知府史芳因犯事曾被朱英责备,他也在弹劾中诬陷朱英奸诈、贪婪、欺骗蒙蔽。朝廷经过调查发现二人的弹劾都无证据,就将史芳降官二级,并告诫韦眷与朱英融洽共事。

成化十六年(1480年),交趾进攻老挝,朝臣担心交趾会借机入侵,宪宗问朱英询问处置方法,朱英回答说:“那不过是为争边界而已,警告他们,他们就一定会恐惧、改悔。”宪宗接受朱英的意见,交趾果然上表致歉。同年,浔州、梧州、高州、廉州发生叛乱,朱英与陈政等分兵进讨,经两次交战,俘斩颇多。

成化十九年(1483年),桂林平乐蛮攻城杀将,朱英、陈政又分兵十二路将其击败。共擒斩二千一百二十四人,夺回被俘虏的男女三十七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