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北宋政府奉行养兵政策,士兵多但良莠不齐;集中军权、更戍法直接削弱了军队战斗力。将不识兵、将无常兵、将帅指挥受制太多,其积极性得不到充分发挥。士兵经常换防,缺乏训练,素质低下。

措施

保甲法

内容:将乡村民户加以编制,十家为一保,民户家有两丁以上抽一丁为保丁,农闲时集中,接受军事训练。

作用:加强对农村的统治,维护农村社会治安;建立全国性的军事储备;节省了大量的训练费用。

裁兵法

内容:整顿厢军及禁军,规定士兵五十岁后必须退役。测试士兵,禁军不合格者改为厢军,厢军不合格者改为民籍。

作用:提高军队士兵素质。

将兵法(

又叫置将法)

内容:废除北宋初年定立的更戍法,用逐渐推广的办法,把各路的驻军分为若干单位,每单位置将与副将一人,专门负责本单位军队的训练,以提高军队素质。

作用:改变了兵将分离的局面加强了军队战斗力

保马法

内容:将原来由政府的牧马监养马改为由保甲民户养马。保甲户自愿养马,可由政府给以监马或者给钱自行购买,并可以免除部分赋税。不久废止,改行民牧制度。

作用:马匹的质量和数量提高;政府节省了大量养马费用。

军器监法

内容:督制造兵器,严格管理,提高武器质量

作用:武器生产量增加,质量也有所改善。

讨论

略论王安石变法中将兵法和保马法的积极意义

对于北宋王安石变法中推行的几“将兵法挤和“保马法”,有的学者认为:“统观所有变法,几乎没有涉及到解决亢官、冗兵、冗费问题,反而增加了官额和开支”①。“变法推行的结果,‘保马法,和‘将兵法,的推行,并没有使宋朝的军事力量有什么加强, ‘强兵,的目的并没有实现”②等。我们认为:“将兵法”和“保马法”的摧行具有积吸意义,达到强兵的目的是不可否认的。-一、“将兵法”增强了官兵 素质 当北宋由子冗官、冗兵、冗费造成积贫积弱局面的时候,被列宁称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的王安石,为了“富国强兵”,毅然于熙宁年间推行变法。有关“理财富国”的变法有六个方面,如: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为“整军强兵”而推行的新法有: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军器监。主安石说:他的变法,目的是“修吾政刑,使将吏称职,财谷富,兵强而已”。“理财富国”的六法是“整军强兵”四法的基础,宫国与张兵是相辅相成的,“富国”可使“兵强”,“兵强”一又可促进“富国”。变法以前,北宋王朝军纪松驰,丧失作战能力,推行“更戍法,,,意在使士兵习勤苦,但又出现“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局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