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改清宁夏道名为朔方道,治宁夏(今银川市兴庆区),领宁夏(今贺兰县)、宁朔(今永宁县+青铜峡市)、中卫(今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平罗(今石嘴山市)、灵武、金积(今吴忠市利通区)、盐池、镇戎(今同心县)8县,属甘肃省。

正文

1923年10月17日,以旧甘肃省朔方道属之8县及宁夏护军使辖之西套蒙古两旗(今内蒙古阿拉善盟)属地合并建为宁夏省,朔方道属宁夏省。1927年废,各县直属宁夏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