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两改元,1933年3月10日,中国币制开始废用银两,改用银元。银两是中国历来通行的货币单位。

中文名

废两改元

背景

中国通商银行开业

时间

1933年3月10日

相关法令

《废两改元令》

改革介绍

废两改元

近代,银元广泛流通,形成银两银元并行流通的局面。1917年虽有倡废两改元之议,迄未实现。3月10日,国民政府财政部发布《废两改元令》,规定所有公私款项收付、契约票据及一切交易、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原定以银两收付者,在上海应以银两7钱1分5厘折合银币1元的标准以银币收付。上海以外应按4月5日申汇行市,先行折合规元,再以规元7钱1分5厘折合银币1元的标准收付。持有银两者,可由中央造币厂代铸银币,或在中央、中国、交通3银行兑换银币。

民国时期,北洋政府虽然颁布了《国币条例》,实行银本位,银元也逐渐趋向统一,但银两制度并没有被废除,银两银元并行流通的局面没有改变。银两银元并行,给商品交易和货币流通带来很大的不便。

主张两元并用的主要是钱庄。钱庄长期利用银两和银元并用局面从中渔利。主张废两改元的主要是银行家。

1932年,国民党政府组织了一个废两改元的研究会。研究会认为,使用银两的习惯过久,要废除银两,必须分步骤地逐步推行;上海是全国的经济金融中心,如上海行得通,则推行各地、当较容易。国民党政府财政部采纳了这个建议,遂分两步实施,先上海,后全国,实行废两改元。

1933年3月1日,财政部发布《废两改元令》,称“本部为准备废两,先从上海实施。特规定上海市面通用银两与银本位币1元或旧有1元银币之合原定重量成色者,以规元7钱1分5厘合银币1元为一定之换算率”,并自本3月10日起施行。3月8日,又公布《银本位币铸造条例》,规定银本位币定名为元,重量为26.6971克,成色为银88%,铜12%,即合纯银23.493448克。在发布上述命令和条例时,中央造币厂从3月起开铸新银币。新银币正面孙中山半身头像,背面为帆船图案。

背景

中国首家银行

1897年5月27日,中国人自己办的第一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在上海外滩6号正式开业,不久即仿西方银行制度,发行面值一两、五两、拾两、廿伍两、伍拾两、壹佰两;一元、伍元、拾元、廿伍元、伍拾元、壹佰元等纸钞。之后,中国又有大清户部银行(中国银行的前身)、浙兴银行、交通银行、四明银行、中南银行等12家总行设在上海的银行获得发行纸钞权。不过,这些纸钞都是兑换券,不是法定货币,白银和银元才是真正的通货。

经济危机

废两改元

上世纪20年代后期,世界连续多年发生经济危机,美国也受冲击而发生严重通货膨胀。1933年新当选的罗斯福总统决定采取美元贬值的手段来保护美国利益,并计划以“金三银一”的比例,用13亿美元向世界收购金银,作为国库储备,于是引起世界银价上涨,而银本位制根深蒂固的中国首当其冲。当时,将白银运 到美国可获20%的利润,于是在华的商行大量套购白银出口。南京政府为了应对白银外流,立即通过增收白银出口税7%的提案,但所增加的税率仍赶不上世界银价上涨的幅度,不久又公布“废两改元”法,即取消银两作为通货流通,一律以银元作为流通货币。但是,中国的银元价仍低于世界银价,商家又套购银元出口。通货不足

通货不足给中国经济带来灾难,上海的银行、钱庄为保护自己,就紧缩放贷款,而企业得不到银行的支持,资金周转失灵,商家则被迫以“大拍卖”、“大减价”的方式倾销商品,回笼资金,据1935年统计,上海受此影响而倒闭的工商企业1065家,银行、钱庄因无法收还已倒闭企业的资本,也跟着倒闭——这次事件史称“白银风潮”。

为了防止事情进一步恶化,南京政府又通过新的货币法案——由政府授权中央、中国、交通等六家银行发行法定货币——“法币”,取消白银、银元为流通货币,法币一元等于原银元一元,合白银23.493448克;同时取消已获准发行纸钞银行发行的纸钞,即规定“法币”为中国惟一的法定货币。

经过

历史

废两改元

中国历史上在民国以前是以白银的两作为货币单位的。再向前追溯汉朝以前是以铜质的制钱为货币单位,这一直沿用到民国初年。随着时代的发展,到了明清时代银两作为主币,制钱成为了辅币。清朝末年,银两作为主币,已显十分不便,宣统二年(1910年)清政府颁布了《币制则例》,政府铸造银元,成为合法货币。未及正式发行流通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胜利,辛亥革命成功。1912年元月1日,中华民国宣告 建立。3月南京临时政府公布了《币制纲要》,规定以银元为货币单位。

第一部《印花税法》

北京政府成立后制定了民国第一部《印花税法》,于1912年10月21日颁布。于1912年11月着手印订印花税票,由于种种原因印花税票未能如期印就,被迫推迟到次年,1913年3月1日发行了民国第一套印花税票——长城图,民国印花税自此开征。

长城图印花税票面值有1分、2分、1角、5角、1元五种。这是中国第一套以银元为本位币的印花税票。

1914年2月,北京政府公布了《国币条例》,仍定银元为合法货币单位,银两并未废止。

1925年9月1日,北京政府发行的印花税票——嘉禾图,也是以银元为货币单位的印花税票,面值有1分、2分、1角三种。

《国币条例草案》

1928年10月10日,在南京国民政府正式成立后,制定了《国币条例草案》,确定了本位币仍是银元。这个时期发行的印花税票——地图旗面值有1分、2分、1角、5角、1圆五种,便是以银元为币制的。由于这一时期银两、银元共用,便出现了以银两计价,帖有银元面值印花税票的实用单据。

南京政府成立之初,就拟定统一货币,废除银两制。1933年3月1日,国民政府发布《废两改元令》。1933年4月5日,财政部颁发《关于废两改用银本币的布告》规定:自4月6日起,“一律改用银元,不得再用银两”从此完全废止了银两流通,结束了中国近千年的银两制。这便是民国货币史上的“废两改元”。

1934年11月1日,新制的印花税票一宝塔图发行,面值有1分、2分、1角、2角、5角、1元。这便是“废两改元”后的第一套以银元为本位币的印花税票。

1935年由于国外大量收购白银,导致了中国的银元危机。国民政府为挽救经济,11月3日宣布实施《紧急安定货币金融办法》,11月4日实施《法币规定》,银元作为合法的中国货币从此历史结束。

此后,再印制的宝塔图印花税票,便是以法币作为币制的。在宝塔图之后,又相继穿插发行了人像图(1938)、中山像(1941)、复兴关图(1943)、球旗图(1946.5)、联运图(1946.5)等多种图案的法币面值的印花税票。

从早期法币面值的宝塔图印花税票最大额为1元,后期最大额为20元;人像图、复兴关图印花税票早期最大额为1元,后期最大额为400元;即可看出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币在不断贬值,税额在不断提高。

法币贬值

由于连年战争(抗日战争、国内战争),当时中国经济严重衰退。法币发行失控,造成物价飞涨、通货膨胀,后期发行的联运图印花税票已达50万元面额的天文数字。法币剧烈贬值,经济已近崩溃。1948年8月19日,政府发布总统令:改革币制实施金圆券,以金圆券为本位币。为了适应币制改革,于10月1日起发行了农工建设图案(农工图)的金圆面值的印花税票。

农工图最早发行的面额是1分、5分、1角、2角、5角和大型5元、10元。金圆券发行不到一年时间,重蹈法币覆辙。后期印制的农工图印花税票已达到100元、300元、500元面额。

1949年7月,被迫再次改革币制,改以银元为本位制,并发行银元券与银元等价流通。以银元为本位币的印花税票,只见加盖票,正规票未及发行,国民党政权便被推翻,中华民国历史结束。

意义

这次货币改革结束了中国几千年的银本位制,结束了中国货币混乱的局面。不过,好戏还在后头。纸币可以随意印刷、发行,但必须有度——遵守经济规律和规范。1946年后,蒋介石政权为弥补财政、军费不足而滥发纸币,使风雨飘摇的“蒋家王朝”雪上加霜,最终倒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