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是指运用生物学、遗传学以及有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根据遗传性状在子代和亲代之间的遗传规律,判断被控的父母和子女之间是否亲生关系的鉴定。涉及的案件包括:非婚生子女的抚养纠纷、财产继承纠纷、医院产房调错新生儿导致的亲生子认定,以及被拐骗和失散子女的认领等。

亲子鉴定主要以人的血型和血型以外的单纯遗传性状的遗传规律为基础,遗传性状是由位于细胞核内染色体上的基因所控制的,并通过亲代与子代间基因的传递将个体特征遗传给子代。基因的传递遵循一定的规律。(1)子代基因都来自亲代,一半来自父亲,一半来自母亲。(2)除非亲代一方(或双方)有某一基因,否则子代不会有该基因。(3)如果亲代一方为基因纯合子,则所有子代都携有该基因。在亲子鉴定中最常用的方法是血型检验,所有的血型系统(红细胞血型、白细胞血型、血清型、红细胞酶型)都是按照孟德尔遗传规律由亲代传给子代的,都可以作为亲子鉴定的依据。然而血型鉴定的结果只能作为否定亲生关系的根据,尽管非父排除率和肯定父权的机率可达到99%以上,但仍不能100%肯定。血型以外的遗传性状,如指纹、耳垢型、PTC味盲、外貌特征,以及妊娠期限、生育性交能力等的鉴定只能作为亲子鉴定参考。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已能将DNA片段的分子通过杂交得到DNA指纹,如此技术应用于亲子鉴定,可将随机相同机率缩小到三百亿分之一。

中文名

亲子鉴定

古代方法

滴骨验亲,滴血验亲等

现代方法

血型测试,DNA验证等

简介

亲子鉴定是遗传统计学理论在法医学中的一个典型应用。亲子鉴定是基于亲代和子代的遗传标记的基因分型信息(如STR位点),通过统计学中的似然比检验思想,推测争议父与孩子间是否具有亲缘关系的一种方法。常用于亲子鉴定的统计指标为亲权指数和平均非父排除率。在亲子鉴定报告中,一般同时报告这两个指标,以便综合评判检验结果。

鉴定原因

进行亲子鉴定的主要原因:随着科技的发展,加上传统的家庭观念的改变,使得现代生物科技水平和需求不谋而合。由于自由化和人们对性别关系的开放,伦理的轻视,人生的生活方式等变化,导致许多夫妻结婚后都担心孩子不是自已的,大部分是丈夫怀疑孩子不是亲生,还有的是怀孕前不止与一个人有过性关系的女性,她们为了搞清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怀着孕就提出鉴定。

司法亲子鉴定

遗产继承纠纷要确定是否亲生;

强奸犯的认定;

认领被拐卖儿童;

未婚先育落户,超生落户、无法提供出生证明;

遇难者(空难、海啸等)身份无法辨认;

抚养权纠纷;

个人亲子鉴定

怀疑子女不是亲生;

怀疑医院产房或育婴室调换新生儿;

失散的家庭成员认亲;

亲子鉴定还包括:

亲缘鉴定(父系或母系),移民鉴定等

根据鉴定目的的不同,亲子鉴定可以分为司法鉴定和个人鉴定。

1、个人亲子鉴定

本身就是不公开的,所以鉴定委托人有权不提供任何证件。样本可以自行取样,送到专业鉴定机构,其鉴定结果仅提供给鉴定委托人。

鉴定结果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

2、司法亲子鉴定

是完全公开的,必须鉴定委托人父、母、孩子三方同意,面对面到场,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

鉴定结果

可以用做司法用途(上户口、办移民、打官司等),也可以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1)司法鉴定只能适用于诉讼活动

,是在特定的诉讼审判程序过程中,由法官启动的一项科学鉴定活动。换言之,不参与诉讼活动的,也就是不在法庭打官司,就不需要做司法亲子鉴定;需要打官司,诉讼到法院后,由法院启动的鉴定,才叫司法鉴定。

2)司法鉴定活动必须遵循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进行,程序违法的鉴定结论不能成为鉴定材料。

司法亲子鉴定是指需要把鉴定报告提供给法院、公安机关、公证处以及出入境管理处等司法机构的一种鉴定,司法亲子鉴定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该鉴定中心的司法亲子鉴定报告适用于中国大陆、港澳台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除个别国家和地区因政治体制限制),可用于诉讼、出国公证、办理签证、报户口等。

司法鉴定要做到: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合法,鉴定方法、标准合法。司法鉴定必须由相关机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出具委托书,经过一系列司法公证程序所完成的鉴定,才叫司法鉴定,并只作为法庭证据使用,鉴定结论必须接受法庭质证方为有效。

司法亲子鉴定特点:

司法亲子鉴定的受理程序相对严谨,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真实、公正、有效。

(1)被鉴定人必须亲自来本中心办理实名委托;

(2)被鉴定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

(3)被鉴定人必须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4)我鉴定中心认真核对被鉴定人身份信息并现场拍照;

(5)亲子鉴定样本必须由本中心工作人员采集,必要时须有公证人员在场。

3)亲子鉴定80%以上都没有启动司法鉴定,都属于

个人鉴定

个人鉴定是鉴定机构对个人的遗传基因所做的生物学鉴定,在取样环节,不需要公检法出具委托书,也不完全需要申请人提供身份证等证件和同意书,仅做为鉴定人亲权鉴定的一个凭证,并可作为证据之一,但鉴定流程、鉴定结果准确性是和司法鉴定一致的。

个体识别鉴定

一般用于刑事案件,鉴定DNA信息是否同属于一人。

亲缘关系鉴定

遗传学理论已证实,子女的基因组DNA各有一半分别来源于亲生父母一方。法医物证专业开展的亲缘关系鉴定包括以下几类:

1.常规的亲生血缘关系鉴定:这是需求量最大的一类亲权关系鉴定,包括父母子三方(又称为三联体)、父子(或母子)双方(又称为二联体)的亲权鉴定。这类鉴定的准确率可以达到99.999999%。

2.隔代亲缘关系鉴定:这类鉴定指要确认曾祖父母、祖父母、与曾孙子(曾孙女)、孙子(孙女)之间的亲缘关系。还包括单纯的父系亲缘关系鉴定如要确认曾祖父、祖父、与曾孙子、孙子之间的亲缘关系,以及单纯的母系亲缘关系鉴定如要确认曾祖母,外祖母,与外孙女,曾外孙女之间的亲缘关系。

3.疑难的亲缘关系鉴定:除上述两类外,还有一些比较疑难的亲缘关系鉴定,如父母皆疑(无)的同胞(兄弟、兄妹、姐弟、姐妹)、表兄妹关系的鉴定,叔侄之间、姨和外甥女之间、舅舅与外甥(外甥女)之间的亲缘关系鉴定等。

鉴定原理

判定亲生关系的理论依据是孟德尔遗传的分离律。按照这一规律,在配子细胞形成时,成对的等位基因彼此分离,分别进入各自的配子细胞。精、卵细胞受精形成子代,孩子的两个基因组一个来自母亲,一个来自父亲;因此同对的等位基因也就是一个来自母亲,一个来自父亲。鉴定结果如果符合该规律,则不排除亲生关系,若不符合,则排除亲生关系(变异情况除外)。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母、子关系是已知的,要求鉴定假设父和孩子是否亲生关系。此时首先从母、子基因型的对比中,可以确定孩子基因中可能来自父亲的基因(生父基因,OG)。然后观察假设父亲的基因型,如果不具有生父基因,则可排除假设父与孩子的亲生关系。若假设父也具有生父基因,结果就不能排除假设父的亲生关系,假设某案例中母亲是FGA-22/23型,孩子为22/25型,从比较中可确定生父基因是FGA-25。此案中假设父1为FGA-22/24型;假设父2为24/25型。其中假设父1不具备生父基因25,故可排除他与孩子的亲生关系;相比之下,假设父2因具有FGA-25,不排除与孩子有亲生关系。

鉴定应用

刑事案件方面

1、强奸致孕,需要确定犯罪嫌疑人;

2、高度腐败的无名尸体或骸骨,需要确定身份的;

3、对拐卖的儿童进行的亲子鉴定;

4、交通事故致死,亲属需要认领尸体并得应有赔偿。

民事案件方面

1、办理移民;

2、子女户口登记;

3、财产继承纠纷;

4、怀疑婴儿被调换;

5、超生子女的血缘鉴定;

6、非婚生子女的血缘鉴定;

7、失散子女的血缘鉴定;

8、男子想证实孩子是否亲生;

9、被领养的孩子寻找亲生父母;

10、帮助寻找失散的家庭成员;

11、帮助妇女从孩子生父处获得子女抚养费用;

12、帮助父母亲取得亲生子女的监护权和探视权;

13、试管婴儿的血缘鉴定,鉴别经体外授精获得的试管婴儿有无实验室的差错;

14、其他情况需要进行DNA亲子鉴定的。

上户鉴定

上户亲子鉴定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也是在中国独特的户口管理制度衍生出的一项亲子鉴定,在亲子鉴定领域应用非常广泛,2010年的人口普查,由于有上户口的优惠措施,掀起了亲子鉴定热。

一、以下情况,需要在上户口前做亲子鉴定:

1、无出生证。因种种原因,孩子没有在有妇产科资质的医院出生,或没有在医院出生,因而没有规范的出生证,上户口时就需要做亲子鉴定。或已有出生证,但出生证上父母的名字和身份证、户口本上名字不一致,需要亲子鉴定证明。

2、因孩子被拐卖、遗失,后又通过各种途径找回,户口需要和亲生父母上到一起,而需要亲子鉴定报告书证明。

3、未婚生育,现有法定证件无法证明孩子的亲生父母关系。或单亲家庭,孩子户口需从父亲一方转入到母亲一方,或需从母亲一方转到父亲一方,要做亲子鉴定。

4、弃儿回家上户。孩子被抱养出去,又需领养回来,或因躲避计划生育,孩子户口上在他人名下需要转到亲生父母名下,需要做亲子鉴定。

5、部门特殊规定,因某些部门在招工、招干时,因怕其他行业人员进入特殊行业,在招工招干时需要本行业父母和孩子做亲子关系证明。如郑州铁路系统招工就需要亲子鉴定证明。

6、领养的孩子上户,需要证明孩子与养父母并非亲生关系。

二、上户亲子鉴定所需要的手续:上户亲子鉴定属于上户关系人自行举证过程,因而鉴定证明仅需鉴定当事人提供:

1、能够证明被鉴定人身份的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身份证明、出生证等。无以上证明者就需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街道办、公安派出所申请鉴定证明。

2、被鉴定人必须到司法鉴定中心采血参加鉴定,并完成身份验证工作。主要验证身份证明、留指纹、照相。

3、如因鉴定人确因不便,不方便到司法鉴定中心采样等,可联系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上门采样和验证身份。

三、选择鉴定机构。做亲子鉴定的机构很多,但上户亲子鉴定,属于司法鉴定的范畴,所以,选择鉴定机构,必须要有《》,亲子鉴定报告一定要全国有效并被全国的公安、司法等部门认可,必要时还需要国际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如孩子被拐骗到国外或香港等地区)等。

四、上户亲子鉴定参与鉴定的人员:仅从上户需求考虑,可以是父子(女)或母子(女)鉴定就可以凭鉴定结论上户。但因亲子鉴定中基因突变因素及上户口诸多因素考虑,上户亲子鉴定最好是做父母子(女)三人做亲子鉴定。

五、被鉴定者半年内输过他人的血,或在两年内进行过骨髓移殖,无法得出准确的结论。需要鉴定者应该避过以上时间。

原始方法

外貌对比

由于遗传的原因,父子、母子、兄弟姐妹之间的长相、肤色等一般都会有某些相似的地方,通过外貌长相的对比来确定亲子关系恐怕是最原始的方法,但这样方法只是一种猜测、判断,作为一种参考。

滴骨验亲

滴骨验亲法就是将生者的血液滴在死人的骨骸上,若血液能渗透入骨则断定生者与死者有血源关系,否则就没有。三国时期的吴国人谢承所撰的《会稽先贤传》就记载有以弟血滴兄骨骸之上认领长兄尸骨的事例;(《南史·豫章王综传》也记载有以子之血滴于父骨之上验亲的事例;至宋代,著名法医学家宋慈将滴骨验亲法收入《洗冤集录》中。据从现代的观点来看,这种方法并不科学,但开创了用血型鉴别血源关系的先河。

滴血验亲

滴血验亲法又称合血验亲法,就是将小孩的血与大人的血液放在一起,如果能融在一起,就是父母亲生的,否则就不是亲生的。这种认样方法曾在中国宋代的法医著作里里记载过。这种方法没有科学依据,亲子关系的血液不一定能融合,而非亲子关系的血倒有可能融合。

现代方法

血型测试

血型测试进行亲子鉴定就是通过对血型的检验比对来确亲子关系。依据19世纪末被确认的孟德尔遗传定律,人们认识到人类的血型是按照遗传基因传为下一代,故一定血型的父母所生子女也具有相应的血型,这为血型鉴定亲子关系奠定了基础。

用于血型检验来鉴别亲子关系的血型系统主要有:

ABO血型系统

MN血型系统

Rh血型系统

Ss血型系统

hp血型系统

检验的血型系统越多,其准确性就越高,如果血型检验的结果表示无遗传关系,可作出否定亲子关系的结论,但结果存在遗传关系也不能完全确定是亲子关系。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人们发现可以用白血细胞的抗原来进行亲子鉴定,准确性可达80%。再结合血型检验,能达到较高的准确程度。

染色体多态性

20世纪80年代,医学家们又开创了使用染色体多态性鉴定亲子关系的技术,染色体多态性又称异态性(heteromorphism),是指正常人群中常见的各种染色体形态的微小变异(如:随体增大、重复或缺如,着比粒区的荧光强度变异等),这种多态是可以遗传的。这项技术就是利用其形态来鉴定亲子关系,这要靠技术人员的主观判断,其准确率也不尽如人意。

DNA鉴定

鉴定亲子关系用得最多的是DNA分型鉴定。人的血液、毛发、唾液、口腔细胞及骨头等都可以用于亲子鉴定,十分方便。

一个人有23对(46条)染色体,同一对染色体同一位置上的一对基因称为等位基因,一般一个来自父亲,一个来自母亲。如果检测到某个DNA位点的等位基因,一个与母亲相同,另一个就应与父亲相同,否则就存在疑问了。

利用DNA进行亲子鉴定,只要作十几至几十个DNA位点作检测,如果全部一样,就可以确定亲子关系,如果有3个以上的位点不同,则可排除亲子关系,有一两个位点不同,则应考虑基因突变的可能,加做一些位点的检测进行辨别。DNA亲子鉴定,否定亲子关系的准确率几近100%,肯定亲子关系的准确率可达到99.99%。

DNA亲子鉴定主要通过以下特征来判定

体细胞稳定性:同一个体的血液、唾液、精液以及各器官组织DNA是一致的,并且对同一健康人来说是终生不变的,这是最基本的前提。

个体高度特异性:不同个体DNA 分子水平上遗传本质的差异,决定了同一种限制酶消化基因组DNA ,某一个体与另一个体的等位基因片段在数量和长度上是不可能相同的,从而产生具有个体特异性的DNA 。

按孟德尔遗传规律遗传:通过大量的家系调查证明,子代DNA 中所有等位基因带都可以在双亲的DNA中找到,片段的传递符合孟德尔遗传规律。

亲权指数

假设父提供生父基因成为孩子生父的可能性和随机男人提供生父基因成为孩子生父的可能性的比值叫作亲权指数( paternity index,PI )。前一种可能性假设为 X; 后一种可能性假设为 Y。上例中的假设父 2 基因型为 24/25 杂合子,他提供生父基因 FGA-25 的可能性为 1/2 ,即 X=1/2。随机男人提供生父基因 FGA-25 的机会为该基因的频率,即 Y=0.0958。因此,此例的 PI 值为 0.5/0.0958=5.22。如果假设父 2 的确是孩子的生父,则不论检测多少位点,均不会排除他与孩子的亲生关系,在所有检测的位点,每一个位点就可以计算出一个 PI 值,多个位点的累计 PI 值等于各个位点 PI 值的乘积,但前提条件是所检测的各位点之间没有遗传连锁关系。

三联体基因型组合的可归纳为三条原则:

( 1 )当假设父为纯合子时, X=1 ;假设父为杂合子时, X=1/2 ,但杂合子假设父的 2 个基因均可能是生父基因时, X=1。

( 2 )只涉及 1 个生父基因时, Y 值等于生父基因的频率。

( 3 )若涉及 2 个生父基因时, Y 值为 2 个生父基因频率之和。

血型遗传

特别提示:

血型与遗传关系

一般来说血型是终生不变的。

人类的血型通常分为 A 、 B 、 O 和 AB 四种。血型的遗传借助于细胞中的染色体。人类细胞中共有 23 对染色体,每对染色体分别由两条单染色体组成,其中一条来自父亲,另一条来自母亲。染色体的主要成份是决定遗传性状和功能的脱氧核糖核酸,即人们常说的 DNA。DNA 可分为很多小段,每一小段都具有专一的遗传性状及功能,这些小段称为基因。一对染色体中两条单染色体上相同位置的 DNA 小片段,称为等位基因。

ABO血型系统的基因位点在第 9 对染色体上。人的 ABO 血型受控于 A 、 B 、 O 三个基因,但每个人体细胞内的第 9 对染色体上只有两个 ABO 系统基因,即为 AO 、 AA 、 BO 、 BB 、 AB 、 OO 中的一对等位基因,其中 A 和 B 基因为显性基因, O 基因为隐性基因。ABO 血型系统遗传规律,在基因未变异时可有参考价值,但不可以单独用血型判断血源关系。

严格地来说,血型位点只是众多遗传位点上的一个,其固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是由于常规血型鉴定都是在较简陋的条件下由肉眼观察得知,其中存在的误差性很大,况且血型只代表了一个位点,与DNA亲子鉴定动辄十几、几十个位点的比较,更显得严谨性不足了。

ABO血型鉴定的原理是根据红细胞上有或无A抗原或/和B抗原,将血型分为A型、B型、AB型及O型四种。可利用红细胞凝集试验,通过正(血清试验)反(细胞试验)定型准确鉴定ABO血型。所谓正定型是用已知抗A和抗B分型血清来测定红细胞上有无相应的A抗原或/和B抗原,所谓反定型是用已知A细胞和B细胞来测定血清中有无相应的抗A或抗B。

亲代:A型+A型,子代可能:A型、O型,子代不可能:B型、AB型

亲代:B型+A型,子代可能:A型、B型、AB型、O型,子代不可能:无

亲代:B型+B型,子代可能:B型、O型,子代不可能:A型、AB型

亲代:一方或双方是AB型,子代可能:A型、B型、AB型,子代不可能:O型

亲代:A型+O型,子代可能:A型、O型,子代不可能:B型、AB型

亲代:B型+O型,子代可能:B型、O型,子代不可能:A型、AB型

亲代:O型+O型,子代可能:O型(无变异,100%O型) ,子代不可能:A型、B型、AB型

注释:

血型鉴定不能作为是否具有亲缘关系的标准,只有DNA亲子鉴定,才是确定是否具有亲缘关系的黄金标准。

鉴定常识

法律用途鉴定和个人鉴定有什么不同?

法律用途鉴定和私人鉴定的鉴定方法及鉴定准确率完全相同。唯一不同之处是法律用途鉴定要求受检者提供指纹、照片、和身份证明,并且标本采样过程需由合法证人在场进行。私人鉴定无需提供照片或指纹,整个采样过程可以自行进行,完全保密。因此私自采集标本的DNA鉴定结果不具有法律效用。

没有生母参与可以进行

父子鉴定

吗?

生母可以选择不参与鉴定。亲子鉴定中,孩子及假设父亲的标本通常足以得知结果,母亲可以选择不参与鉴定。亲生母亲也检测,结论更准确。因为孩子的基因一个来自母亲一个来自父亲。若有生母做参考(即双亲鉴定),可以根据母亲和孩子的基因型,比较明确推导出生父的基因,从而与争议父(即您)作比较。若没有母亲,则直接根据孩子基因推导生父基因,这样可能的情况有很多,最终统计学得出的数值偏差相对大点。

实际上,我们普遍使用的检测15个STR基因座的结果进行过计算机模拟单亲案例,两个无血缘关系的人,用这一的检测系统,至少有3个违反遗传法则,99.99%的非父亲可以排除,但有1/1000的可能无法排除而错误认定。因此我们对于单亲鉴定,跟其他机构不同之处是另外还增加一个试剂盒,增加9个检测指标,这样更准确,尽可能避免出现偏差。这也是单亲鉴定收费要高于生母参与鉴定的原因。

亲子鉴定需要都到场吗?

亲子鉴定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需要有司法效力,如打官司、移民、上户口等;另一种是只是想了解结果,并不涉及司法用途。对于前者,需要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就可以了,父母提供身份证,孩子可提供出生证或户口簿证明身份(证明委托人是孩子的监护人)。若已进入司法程序或已聘请律师,可由法官或律师委托进行鉴定。也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或单方委托。对于第二种,无需提供什么资料,可以匿名、可以自带样本。两种类型的费用、鉴定方法、鉴定标准都是完全一样的,只是在程序上的差别,即有法律效力的司法鉴定书,需要我们审核当事人的身份证,并拍照。

做胎儿亲子鉴定是否会对孕妇及胎儿造成伤害?

鉴定中心法医表示,完全不用担心,因为这项技术已非常成熟,不论是抽取绒毛还是羊水样本,都和胎儿的产前诊断一样,基本上不会造成任何伤害。做胎儿亲子鉴定,是通过对孕妇抽取绒毛或者羊水来进行的,为确保安全,建议孕妇选择三甲妇产科医院来抽取。三甲妇产科医院相关方面的技术都已成熟,不会伤害到胎儿和孕妇。

该鉴定中心在胎儿亲子鉴定上有专车接送及工作人员陪同客户采样服务,羊水抽取也是由专业的三甲医生在B超下进行,安全可靠。且鉴定中心已接受全国胎儿(产前)鉴定委托案例达数万件,拥有丰富的鉴定经验。

哪些情况需要做移民亲子鉴定?

1、孩子父母一方为中国以外国籍,孩子在中国出生,户籍关系需要转到国外。

2、孩子父母双方均为中国以外国籍,孩子在中国出生,孩子随父母定居国外

3、外国国籍人员,在中国还有直系亲属需要到国外定居;

4、中国国籍人员到国外定居,子女随迁等其他情况;

正确面对结果

当我们打算要做亲子鉴定时,这时候我们的心理状态是最重要的。

在大多数人看来,亲子鉴定的最直直观的,就是检验配偶(确切说就是妻子)是否忠诚。男人们不怕苦、不怕累甚至不怕流血牺牲。但是,戴“绿帽子”是男人最为忌讳也是最感觉丢人的一件事情…

丈夫怀疑妻子有“第三者”,连哄带骗偷偷带着孩子去做“体检”,背地里上做的却是亲子鉴定;年轻女孩为了傍上大款,蓄意让自己“意外”怀孕,并以亲子鉴定为要挟,特别乐意做“二奶”……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亲子鉴定似乎变成挖“第三者”、“傍大款”的“专利”。

“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亲子鉴定在灾难寻亲认尸(如地震)、寻找被拐骗儿童、帮助被强奸女性寻找嫌犯证据等方面,有着非同寻常的社会意义。”比如,先前被强奸的女性要找出证据,必须等到孩子生下来,这对受害女性来说,无疑是一种无法承受之痛,通过胎儿DNA鉴定,就可以找到生物学上的“父亲”。

亲子鉴定作为司法鉴定,更是用来提供客观、科学而中立的物证的。亲子鉴定技术的出现应该是社会的进步,作为一种全新的科学手段,实际上也是亲权鉴定,它最初的目的在于体现知情权,从而解决家庭的信任危机,化解矛盾,而绝非反而成了感情忠贞的“杀手”。亲子鉴定之所以成为一个敏感的社会话题,是因为其中牵涉到男人“戴绿帽”的问题。应用亲子鉴定这种方式,现代人可以非常便捷地确定亲人之间的血缘关系,然而,这种“便捷”也给现代人的婚姻关系带来更多的考验。自己叫了多年的“爸爸”,突然非常严肃地告诉自己说:“我不是你的爸爸,因为你不是我亲生的孩子……”一家人本来生活非常融洽,突然之间传来报告称他们根本就不是“一家人”,一家人的生活从此会有变化。

另一方面,DNA亲子鉴定越来越普及,越来越被大多数人知道和接受,那很多人选择了直接通过技术手段进行验证而不是闷在心里的纠结,这应被看做是一种社会的进步;现代社会,每个人的生存、生活、工作压力都很大,如果能用一种简单直接的方法证实心中或解除心中的疑虑,总比因此而得抑郁症要好。

以前没有这么多人做鉴定,最开始是因为技术的不成熟和应用领域的限制,比如最初的DNA亲子鉴定技术,只能用于刑事案件而不能被用于民事的亲子鉴定,而且当时的鉴定成本高,技术要求也非常高;对亲子关系有怀疑的父亲没有途径来证实自己的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