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整理:
土滩秧歌,又称“地秧歌”或“乱秧歌”,是一种传统的民间舞蹈,源于中国古典
小说《水浒传》中的人物形象。作为一种民间自编自演的剧种,它在明清时期就已经在民间广为流传。
土滩秧歌的表演形式独特,以踢鼓为主要动作,同时还有各种优美的舞蹈动作和
音乐伴奏。在表演中,人物形象栩栩如生,生动地再现了《水浒传》中的人物形象,如宋江、吴用、公孙胜、林冲、花荣、鲁智深、武松、时迁、孙二娘、刘唐、王英等。
土滩秧歌的表演不仅具有很高的
艺术价值,而且蕴含着深刻的文化内涵。它反映了人们对平安、幸福生活的向往,以及对英雄人物的歌颂和崇敬。
在现代社会,土滩秧歌仍然受到广泛关注和喜爱。它不仅是人们娱乐和休闲的方式之一,更是民间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通过土滩秧歌的表演,我们可以感受到传统文化的魅力,了解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遗产。
踢鼓秧歌亦称“地秧歌”。“土滩秧歌”/乱秧歌”。“踢鼓子”,浑源县又称它为“故事”,是一种传统的民间舞蹈。所扮演的人物均为著名古典小说《水济》中宋江、吴用、公孙胜、林冲、花荣、鲁智深、武松、时迁、孙二娘、刘唐、王英。土滩秧歌,为本县民间自编自演的剧种之一。清乾隆四十五年,人们为求岁月平安,风调被过滤广告 雨顺,聚集一起选出头人,参神祭庙,祈祷词由头人自编自唱。年复一年,渐渐形成一种田间地头随时表演的活动形式,尤其多在土滩进行,故名土滩秧歌。头人高举灯伞,手持响环,又得名走伞秧歌或伞把秧歌。形式简单,即排即导,风格独特,深受群众喜爱. 中文名 | 土滩秧歌 |
遗产编号 | Ⅲ-7 |
所属地区 | 山西晋中榆社县 |
遗产类别 | 民间舞蹈 |
申报日期 | 2006年 |
申报单位 | 山西省榆社县 |
遗产级别 | 省 |
收起
踢鼓秧歌亦称“地秧歌”。“土滩秧歌”/乱秧歌”。“踢鼓子”,浑源县又称它为“故事”,是一种传统的民间舞蹈。所扮演的人物均为著名古典小说《水济》中宋江、吴用、公孙胜、林冲、花荣、鲁智深、武松、时迁、孙二娘、刘唐、王英。
榆社“土滩秧歌”最早出现于清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间,至今已有200余年的历史。当时,榆社百姓为求得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诸事平安,经常聚集在一起,选出头人,参加祭祀活动,祭词由头人自编自唱,众人附和。年复一年,土滩秧歌逐渐演变发展为一种田间地头随时可以表演,深受广大群众喜爱的艺术形式。因此项活动多在土滩上进行,故名“土滩秧歌”。 榆社“土滩秧歌”历史悠久,人文气息浓厚,艺术主题集中,气氛活跃热烈,剧情结构紧凑,语言生动形象,韵律和谐明快,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唱词多为七字句或十字句,韵律统一,唱之上口,听之易懂,学之易记,即排即演,自娱自乐。土滩秧歌由民间百姓而来,是广大劳动群众的智慧结晶,它的产生和发展,不仅解决了群众劳动之余的精神需求,而且寄托了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它形式灵活多样,唱词既可以表达心中的喜怒哀乐,又可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大众喜闻乐见的一种传统艺术表演形式。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榆社县文艺工作者对土滩秧歌进行了认真挖掘和整理。1998年,由土滩秧歌道具之一的响环编排的舞台节目频频受邀出演,给专家和群众留下了深刻而美好的印象,受到文艺界的广泛关注和肯定。土滩秧歌独特的艺术表演形式和悠久的传统历史,决定了其在民间艺术领域的重要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开发和保护价值。 一丈青等梁山英雄好汉,少则18人,多则108人,从其扮演人物来分析,踢鼓秧歌应该是起源于宋元时期。踢鼓秧歌男角称作“鼓于”,腰间挎鼓,以脚踢鼓而舞;女角称作“拉花”,右手执扇形手鼓,边击边舞。后来,为了便于表演动作,演员手执刀、枪、棍、棒、扇子、手绢等道具,鼓为乐队,委派专人击奏。 .
有“大场子”/小场子”/过街场”之分,“大场子”最少需36人(即36天罡星),最多可达108人(即增加刀地煞星)。表演时,锣鼓表演队形是队伍分两行纵队, .
边舞蹈边往前进,乐队在前开路,演员舞蹈时变换“双龙出水”/花蛇蜕皮”等队形。“踢鼓秧歌”在大同附近各县中普遍流行,尤其在每年一度的元宵佳节中,更是必不可少的文艺节目,有的还围着旺火翩翩起舞,称作“旋旺火”,意在祈祷来年兴旺。农村中还有秧歌队“入户拜年”之习俗,各村之间进行“秧歌对赛”,场面十分宏伟,表演活泼生动,音乐节奏明快,观众喜闻乐见。据清朝(大同县志/己载:“上元,俗名灯节,乡下多扮灯官,唱插秧歌,来城内相征逐仿摊礼/其“唱插秧歌”即指踢鼓秧歌;又据清朝《云中郡志》记载:“立春,又名演春……优人、乐户、伎人各扮故事,乡民携带农具,唱农歌为兴作东事之,状共一处,名为演春。”其“各扮故事”,即指踢鼓秧歌的另一别名——故事。从以上两处记载中,可见踢鼓秧歌在大同地区的繁荣盛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