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安宝货银锭是金代的一种白银货币,铸造于金承安二年(公元1197年),形制为束身圆头板形锭,表面略内凹,錾刻有铭文“承安宝货一两半”及“库□部□”字样,并非十分规范。因为当时铸量稀少,流通时间很短,承安宝货非常罕见,价值极其珍贵,因为长久未识其庐山真面目,所以不少钱币学者误以为它是圆形方孔的形制。直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发现后,才澄清了原来人们对承安宝货的种种误解。

中文名

承安宝货银锭

规格

长4.8厘米,厚0.55厘米,重58.5克

收藏地
材质

所属年代

金朝

简介

1981年,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分行在清理库房时发现四件(一两半)承安宝货银铤。1985年在黑龙江阿城又发现一件(一两半),引起了钱币界的轰动,从而澄清了原来对承安宝货的误解。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辽宁分行在库存的杂银中又发现二件(一两),1987年6月内蒙古兴和县

收藏价值

也发现一件(一两半),至今一共是八件。流通范围

金章宗承安三年(1198年)曾命西北二京、临潢、辽东等路,一贯以上俱用银钞、宝货。这就是说承安宝货的流通范围很广。金章宗承安二年,金已设立五京、十四总管府、十九路,“路”是金依照宋旧制设立的地方官制。五京中的上京府是金建国都城,位于黑龙江阿城;东京府位于金的东南部,东南与朝鲜接壤,即辽阳附近;北京府位于金的中部,即北京,西京府位于金的西南部,西北部是蒙古,西接西夏,即大同;南京府位于金的南部,既现开封。金规定承安宝货银铤的流通范围是西北二京、临潢、辽东等路,临潢府在北京的北部,辽东即是东京。所以其流通范围即是现大同到北京、辽阳以北一带。从承安宝货的出土地点看,也在黑龙江、内蒙古、辽宁等省,是与历史记载相符合的。

至今发现的承安宝货只有一两和一两半两种,一两铤长4.25厘米,两端宽2.7厘米,腰宽1.9厘米,重40.2克。一两半铤长4.7—4.85厘米,两端宽3—3.35厘米,腰宽2.1—2.2厘米,重58—60.5克。成色95%以上。按照承安宝货每两折钱二贯推算,其五等面值应该是一两、一两半、二两半、五两和十两。

金代货币

从出土实物来看,宋、金时期的银锭,多呈束腰银板状,板身厚实,板头分方头与圆头两种。而“仰面似船,覆置似案”的元宝形式尚不多见。银板上的錾文表明它多用于纳税,而且已有铸造人、铸造地、验收人、过秤人、年月日等字和花押。由此可知宋金时期银铤管理严格,银货币化加深。

承安宝货

是金代的一种白银货币,因为当时铸量稀少,流通时间很短,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之前一直未被发现。

金朝在章宗时期,由于形势的需要,政府加紧备战,造成军费与日俱增,财政入不敷出。政府为了消除财政危机,解决交钞日益贬值、铜钱匮乏等种种矛盾,于承安二年(1197年)将“旧例银每铤五十两”改铸为便于流通的“承安宝货”银锭,自一两至十两,分为五等,每两折钱二贯。据《金史·食货志三》所载:“(承安二年)十二月尚书省议,谓时所给官兵俸及边戍军需,皆以银钞相兼。旧例银每铤五十两,其直百贯,民间或有截凿之者,其价亦随低昂,遂改铸银名‘承安宝货’一两至十两分五等,每两折钱二贯”。这是中国历史上自汉武帝以来第一次正式以银为货币,即以白银为法定银币。

使用范围

《金史·食货志三》记载:承安二年,尚书省在建议发行承安宝货时说:“旧例银每铤五十两其直百贯,民间或有截凿之者,其价亦随低昂,遂改铸‘承安宝货’一两至十两五等,每两折钱两贯。”金代旧有的银两,重量都是五十两的,值钱一百贯,民间使用时常常要切成小块,称交易。

发现

1981年,黑龙江省阿城县杨树乡一带(金故都上京会宁府附近)出土

外形

一两半“承安宝货”1枚;同年黑龙江省人民银行清理库存时又发现一两半“承安宝货”4枚。这两次发现引起了钱币学界的巨大轰动,专家学者纷纷对此发表看法。这两次发现的5枚“承安宝货”,形制相同,均为马鞍形,上下宽,两端圆弧,最长4.5厘米,腰宽2.1厘米,厚0.05厘米,重48.8克,四周铸三道水波纹。面文、押记亦相同,表面中部均錾刻“承安宝货”、“一两半”、“库□”、“部□”及金人特有的押记符号,并非十分规范。无独有偶,1986年辽宁省人民银行在库存杂银中,也发现了与黑龙江省相类的一两承安宝货2枚。1987年6月内蒙古兴和县也曾发现一件一两半的承安宝货。黑龙江、辽宁、内蒙古所发现的8枚银币,事关重大、意义非凡,它使长期困扰在中国货币史上有关承安宝货的谜团,迎刃而解。金代对于黄金,虽然也倍加珍视,但不用作货币,流通支付只用白银,所以金代对中国的用银制度影响很大。金代初年,沿用辽、宋旧钱,因为境内铜矿资源缺乏,遂实行交钞,与铜钱并用;后又鼓铸铜钱,数量不多,便大量发行交钞以充国用。尽管朝廷不承认白银为本位货币和白银储备为货币基金,名义上也以钱贯为准,但实际上白银在当时社会起到了本位货币的作用,取得了法定货币的资格。如要以银铤交纳赋税,当钞法行不通时,政府甚至明令规定上交银和钞的比例,这使得白银成为当时正式行用的通货。这一客观事实,从金代银铤中有很大一部分就是税银,那些加盖“使司”戳记的银铤也是收缴税银的一部分,经过检验后又流通于世间得到印证。

铸造流行

承安宝货是金章宗承安二年(1197年)为解决财政经济危机而铸造发行的。金章宗统治时期(1189-1208年)是金代由兴盛走向衰落的转折时期,在纸币贬值和铜钱匮乏的双重矛盾下,金章宗于承安二年(1197年)推行新的币制改革,即将原来铸造的每铤五十两银铤,改铸成面值为一两至十两的承安宝货新银铤,每两折钱二贯。在银铤上表明币值,并分为五等,是起到了取代碎银、筹措军费的作用,成为投入流通市场的银铸币。其与原有的白银称量货币有本质的区别,是对白银货币的第一次变革,尽管其存在的时间只有一年半,但在货币史上地位不容忽视。至今发现的承安宝货只有一两和一两半两种,成色95%以上。按照承安宝货每两折钱二贯推算,其五等面值应该是一两、一两半、二两半、五两和十两。

承安宝货是真正意义上的白银货币,史书记载金章宗时期曾用白银作为供给官兵薪俸和边务军需。金代旧有的银两,重量都是五十两的,值钱一百贯,民间使用时常常要切成小块,称量交易。现改铸承安宝货,面值有一两到十两五种,每两折钱二贯。由此可知,铸行承安宝货是为了取代碎银,并与纸币、铜钱相对应,是直接进入流通领域的白银货币。

承安宝货在铸行初期,得到了金代政府的扶持。曾规定政府发行的货币,有承安宝货银铤和纸币两种,如果承安宝货数量少而不够用,可以增加铸造。可见金代政府对承安宝货的呵护。然而民间私铸泛滥,为减少成本,在白银中掺入大量铜、锡,造成承安宝货成色下降,信誉受到严重破坏,导致商民拒用,商铺倒闭。于是金政府不得不于承安五年(1200)停止铸造发行。

历史意义

承安宝货在铸行初期,得到了金政府的大力支持。但流通不久之后,民间私铸蜂起、泛滥,人们为降低成本,多杂以铜锡,造成银锭成色降低,劣币充斥市场,致使“京师闭肆,寝不能行”,导致商民拒用,商肆倒闭。面对如此局面,金政府束手无策,不得不于承安五年(1200年)被迫停铸承安宝货。承安宝货从始铸到停铸,只有短短的三年时间,且铸量少、流通地域狭窄,无实物流传。加之,史书又没有明确记载,故人们一直对其形制不甚明了。不过,亦有前人考证认为“承安宝货”为铤形。

见证历史

这一观点,从出土的实物,基本得以证实。承安宝货是中国历史上真正意义上的白银货币,并与铜钱、宝券保持兑换关系,是金代政府的法定货币。承安宝货的用途广泛,史书记载金章宗时期曾用白银作为供给官兵薪俸和边戍军需,奖励南粮北运等,承安宝货是取代旧例银的白银货币,其使用范围比旧例银更为广泛,除了赋税、军费、俸禄之外,还用于商业流通。

至今发现的承安宝货只有一两和一两半两种,成色95%以上。按照承安宝货每两折铜钱二贯推算,其五等面值应该是一两、一两半、二两半、五两和十两。承安宝货流通的时间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半,但其在中国货币史上却有着重要的作用,它的铸造和流通是对白银货币的第一次改革。而且,承安宝货存世量极其罕见,亦成为钱币学者和收藏鉴赏家珍视的对象。

市场估价在人民币10,000元左右。具有升值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