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澎(1622~1686),字飞涛,号药园,仁和(今浙江省杭州市)人,清初著名回族诗人。

其祖父丁鹤年是明朝(1368~1644)著名诗人。与同乡吴百朋、陆圻、紫绍炳、陈廷会、孙治、沈谦、毛先舒、虞黄吴、张纲孙合称为“西岸十子”、“西泠十子”。

中文名

丁澎

性别

出生日期

1622

去世日期

1686

出生地

仁和

所处时代

清朝

民族族群

回族

代表作品

《天方圣教序》、《真教寺碑记》、《扶荔堂集》、《信美轩诗集》、《药园集》等

药园

飞涛

身份

西泠十子之一

主要成就

西泠十子”之一

人物生平

丁澎少有隽才,与仲弟景鸿、季弟潆均以诗风言近诣远、语有尽而意无穷而名世,时人称为“三丁”。吴伟业赠诗有“兄弟文章入选楼”之句。丁澎《白燕诗》传流吴下时,人们争相传抄,书之衫袖。婺州名士吴之器亦赠诗说:“恨无十五双鬟女,教唱君家白燕楼。”[1]

轶事典故

顺治十二年(1655)进士。官刑部广东司主事,遇册立东宫典礼,改调礼部主客司,担任朝廷礼部主客司职务的期间,经常与信仰伊斯兰教的各国使节交往,国外的贡使,以紫貂、银鼠、美玉、犀象等珍品从吏人易其诗以归。通过与各国使节交流,深入了解了伊斯兰地区的风土人情,从而对伊斯兰教以及各派的渊源有了很多了解。在这种基础上,撰写了著名的《天方圣教序》和《真教寺碑记》。在著作中认为:伊斯兰教是在儒、佛、道三种宗教之前的最纯粹的宗教,该教的教义也是最清楚而真实的。并且认为,伊斯兰教的教义其实与儒家思想是互相融合的。所作《白燕楼诗》,流传吴下。

顺治十四年(1657)奉命典试河南副考官。典试河南时,科场案起,以违犯试场规例被劾,东谪戍奉天靖安(今吉林省洮安县)5年,生活十分困苦,养牛,与牧人同卧起。塞上苦寒,秋季刚到,山林往往就被雨雪覆盖,河水封冻,每因此而无水汲,无柴烧,以至几日不得炊,将生米和着雪水吞咽。在靖安迁居5次,家日贫而诗日富。顺治十九年(1662年)始获归。

康熙九年(1670)在礼部祠祭司为郎中,升仪制司员外郎。暇日与宋琬、施闰章、张谯明、周茂原、严沆、赵锦帆、陈祥明唱酬日下,因又称“燕台七子”。晚年回到家乡。康熙二十二年(1683)参加了浙江省地方志的修辑工作。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在仁和病卒,终年64岁。[1]

主要成就

丁澎

早在他担任朝廷职务的期间,就经常与信仰伊斯兰教的各国使节交往。通过与他们的交流,深入了解了伊斯兰地区的风土人情,从而对伊斯兰教以及各派的渊源有了很多了解。在这种基础上,丁澎撰写了著名的《天方圣教序》和《真教寺碑记》。

他在著作中认为,伊斯兰教是在儒、佛、道三种宗教之前的最纯粹的宗教,该教的教义也是最清楚而真实的;并且认为,伊斯兰教的教义其实与儒家思想是互相融合的。

著有《天方圣教序》、《真教寺碑记》、《扶荔堂集》、《信美轩诗集》、《药园集》等传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