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会议(德语:Berliner Kongress)是指1878年在德国柏林举行的会议。在俄土战争(1877年-1878年)后,强国希望重建巴尔干半岛的秩序。因此,德国首相俾斯麦代表德国举行会议,邀请各国出席,以平衡英国、俄罗斯与奥匈帝国的利益。与会国包括欧洲强国与奥斯曼帝国。

会后,俄奥关系却渐渐变差,而巴尔干民族问题并没有得到完满解决。经过回教帝国数个世纪的统治,保加利亚与数个主要信奉东正教的斯拉夫国家终于在会后获得强国确认,成为独立民族国家。会议目的主要是修改圣斯特凡诺条约的条款,让土耳其保得住君士坦丁堡。此举防止俄罗斯在打败土国后,向巴尔干扩张。最后,与会国家签订了柏林条约。罗马尼亚、塞尔维亚与黑山获得独立;保加利亚得到自治;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划归奥地利管理。

中文名

1878年柏林会议

外文名

德语:Berliner Kongress

举办地点

德国柏林

参会国

欧洲强国与奥斯曼帝国

开始时间

1878年

召集人

德国首相俾斯麦

地点

德国柏林

背景

柏林会议前后十余年间,俄国近东政策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避免外交孤立,保证黑海两海峡的安全和确保俄国在保加利亚的优势地位。

1878年欧洲大国为修改俄国和土耳其签订的《圣斯特凡诺条约》,在柏林召开的国际会议。

1878年的《圣斯特凡诺条约》,引起英、奥的强烈不满。英、奥反对俄国在巴尔干扩大势力,反对在巴尔干半岛建立大斯拉夫国家保加利亚。奥匈帝国外交大臣G.安德拉希提议召开国际会议,重新审议和修改该条约。英国欣然赞同,并以武力胁迫俄国让步。俄国因刚结束战争,内外交困,无力再战,被迫同意参加会议。

1878年6月13日柏林会议开幕。参加国有德、俄、英、奥匈、法、意、土耳其,罗马尼亚、塞尔维亚、门的内哥罗、希腊、伊朗被邀参加会议,但没有表决权。德国为东道国,O.von俾斯麦任会议主席。

议题和结果

1878年柏林会议召开,会上争论最多的是对保加利亚的处置问题,及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归属问题,以及俄国在南高加索获得领土问题。俄国因被战争削弱,迫于列强的压力,将《圣斯特凡诺条约》提交会议讨论。会上又陷于孤立,被迫作出重大让步。

7月13日与会各国签订了全文共64条的《柏林条约》,以代替《圣斯特凡诺条约》。

结果保加利亚被肢解,但俄国获得了在保加利亚的绝对优势影响,虽然它同时失去了巴尔干诸国的支持和同情。

罗马尼亚、塞尔维亚与黑山获得独立;保加利亚得到自治;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划归奥地利管理。

柏林条约内容

主要内容是:

①保加利亚划为三部分:马其顿地区仍属土耳其管辖;巴尔干山脉以南建立一个土耳其的自治省,称为东鲁美利亚,该省总督应为基督教徒;保加利亚公国的领土只限于巴尔干山脉以北地区,有权选举自己的王公,但需经土耳其苏丹认可和列强同意。

②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仍属土耳其,但奥匈帝国有驻军权和行政管理权。

③承认塞尔维亚、门的内哥罗、罗马尼亚独立,但须分担土耳其的债务;罗马尼亚的比萨拉比亚南部割让给俄国,以收回北多布鲁查作为“补偿”。

④俄国兼并巴统、阿达罕、卡尔斯;巴统宣布为自由港,作为商业港口。柏林会议的结果,使巴尔干问题更为复杂化,为欧洲各大国日后的新冲突埋下了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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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8年柏林会议

前南斯拉夫北部和东北部同匈牙利和罗马尼亚为邻,东部与保加利亚交界,南邻马其顿和阿尔巴尼亚。西南部分地区濒临亚得里亚海,海岸线长约200公里。气候主要为温带大陆性气候,沿海地区为地中海式气候。1月最低气温-1℃,7月最高气温28℃,年平均气温13.5℃。公元6~7世纪,部分斯拉夫人越过喀尔巴阡山移居巴尔干半岛。

9世纪起,开始形成塞尔维亚、杜克里亚(后称泽塔,即今黑山)等国家。14世纪塞尔维亚曾是巴尔干强盛的国家之一。

15世纪起,土耳其征服塞尔维亚,统治长达近500年;泽塔王朝沦陷,黑山在200年的时间里一直处于土耳其的边境省地位。

1878年柏林会议承认塞尔维亚和黑山独立。

1882年和1910年,塞尔维亚和黑山相继成为王国。

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南部斯拉夫一些民族联合成立了塞尔维亚人-克罗地亚人-斯洛文尼亚人王国,1929年改称南斯拉夫王国,塞尔维亚和黑山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

1941年,德、意法西斯入侵并占领南斯拉夫王国。

1945年,南人民赢得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同年11月29日,宣告成立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1963年改称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

1991~1992年,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的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马其顿四个联邦单位相继宣布独立。

1992年4月27日,南斯拉夫议会通过新宪法,宣布塞尔维亚和黑山两共和国联合成立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

2003年2月4日,南联盟议会通过《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改国名为“塞尔维亚和黑山”(简称塞黑)。根据该宪章,两个共和国在2006年2月之后有权通过全民公决确定是否独立。

2006年5月21日黑山举行独立公投,参加投票选民中55.5%的选民支持独立,超过黑山全民公决法案规定的独立标准——55%。6月3日,黑山国会正式宣布独立恢复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的独立地位。6月22日,塞尔维亚与黑山正式建立外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