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累,1968年生于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先后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土地管理专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9)、法学硕士学位(1996)、法学博士学位(2000)。现为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1年当选为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2010年当选为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研究成果:著作1部,发表论文7篇。

出生日期

1968

出生地

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

毕业院校

中国人民大学

职业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师

正文

著作:

《宪法上人的尊严》,四川人民出版社,2010年10月。

论文:

《和谐社会的人本宪法――一种经济分析》,《中山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

《论宪法上的财产权——基于人在社会中的自治地位所作的解说》,《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年第4期;

《从威权型法到自由民主型法》(第二作者),《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5期;

《宪法上“人的尊严”》,《中山大学学报》2002年第6期,《新华文摘》2003年第3期;

《论法律对财产权的限制》,《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4期;

《美国最高法院财产权案件裁决意见的历史演变及其启示》,《学术研究》2002年第10期;

《论宪法限制财产权的两种形式》,《学术研究》2001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