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卫华,现任山西省太原市城乡管理局工委副书记、三级调研员。[1]

人物经历

历任太原市城乡管委总工程师。

人物事件

诫勉处分

2017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西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8月1日将督察发现的14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山西省,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太原市及清徐县,晋中市榆次区及平遥县、太谷县,临汾市部分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或处理能力不足,导致污水直接排放,影响汾河水质;忻州市、吕梁市未按时完成污泥处置项目建设任务;长治市区、沁县、壶关县县城生活垃圾未按规定处理;太原市市容环卫局未对清徐、古交、娄烦三县垃圾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省住建厅未按规定对全省污水、污泥、垃圾处置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对部分项目未按时完成建设或建成不能使用的问题失察。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太原市城乡管委总工程师武卫华诫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