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双轨制 特指当前中国新闻传播业和媒体体制中存在的双重属性问题。一般认为,当前中国的媒体体制的基本特点是“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即媒体具有一般事业单位的性质,在人事、业务、意识形态等方面都必须无条件接受政府和执政党的管制。作为事业单位,中国的传媒业无一例外都必须以党性原则统帅一切,无条件接受党政机关的直接领导,无条件地完成上级领导所确定的宣传任务,这使中国的传媒业成为“准行政部门”。但在市场运营方面,实行的则是企业化的自负盈亏模式,政府的财政补贴仅维持在象征性的水平上,媒介机构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必须依靠市场竞争,通过广告和其他创收途径来获得资金。

正文

弊端

这种双重属性的制度安排导致的一个直接结果是传媒属性的模糊性。传媒业享受不到企业的任何权利,不能自主经营、自主决策,它们的发展除了自我积累、银行借贷之外,不允许有业外资本注人。中国的传媒是产业却不允许产业化,是独立法人却不能独立行事,实行企业化管理却不能企业化。因此,中国的传媒业处在这样一个只有义务,没有权利的尴尬境地:它有事业单位的义务,却不能享受事业单位的权利;它有企业的义务,却不能享受企业的权利。这种公权力背景和商业驱动相结合的双重属性的一个直接负面效应,就是媒介行业中大量不规范行为的出现,例如职业道德败坏、以政府权力为后盾的媒介权力寻租、隐性广告、虚假新闻等,媒介体制本身的改革也处于僵化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