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奥约的订立是自由的,它只对缔约双方发生影响。不确定性和可变的存在使契约内容必然包含某些变更的规则,双方可以按变更的原则适时调整契约内容。契约是可以无限分割的,通过分割长期契约面形成数个暂时性的短期契约,使某些信息在契约中充分体现,长期契约就可以不断得以完善。新古典契约思想建立在对客观经济活动不确定的认识基础上,揭示的是种长期契约关系,强调契约的持续性,初步认识到契约的不完全性和事后的可调整性、灵活性,但认为不确定风险可通过事前和事后的契约调整来避免或减少。故新古典契约理论认为契约是完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