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萍,女,1968年6月生,法学博士,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海商法系副主任,海商法系党支部书记,国际海事法律研究中心海商法研究室主任。

教授、博导,海商法系副主任,海商法系党支部书记,国际海事法律研究中心海商法研究室主任。主要从事国际法学领域海商法、海事法方向以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领域防止海洋污染民事责任立法方向研究。

现为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海商法协会理事,辽宁省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学术部主任,辽宁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大连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及学术委员会委员。兼职律师。大连市政府法律顾问,辽宁省中青年决策咨询专家库成员。

曾先后获得学校"优秀教师"、“优秀党员”、校“百名优秀青年”、“辽宁省百千万工程优秀人才”、首届全国交通企业法治先进个人、大连海事大学校知名航运专家等荣誉称号。

中文名

郭萍

性别

出生日期

1968年6月

国籍

中国

毕业院校

大连海事学院

职业

教师

职称

教授

主要成就

\"优秀教师\"、“优秀党员”、校“百名优秀青年”

单位

中山大学

人物经历

1990年7月毕业于大连海运学院航管系国际海事专业,自1990年7月在大连海事大学任教,从事国际法学(海商法)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2000年9月-2001年9月赴英国南安普敦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以公派访问学者身份研修一年,2007年-2008年美国富布莱特高级访问学者,在美国杜兰大学海商法研究所研修。1990年7月– 2018年8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先后任讲师、副教授、教授(二级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辽宁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际海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大连市社科联人文社科基地—大连海事法研究基地主任。[1]

代表论著

著作类(近20部):

《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制度研究》(2007年专著)、《租船实务与法律》(2002年第2版)(主编)、《航运业务与海商法》(2006第2版)(第一主编)、《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实务与法律》(第一主编)、《The Rotterdam Rules 2008-commentary to 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 for the International Carriage of Goods Wholly or Partly by Sea》(参编)、《租船缩略语与常用条款》(主编)、《海上侵权行为法研究》(参编)、《海商法专题研究》(副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改建议稿条文、参考立法例、说明》(副主编)、《中国海商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参编)、《鹿特丹规则研究》(参编)、《海事法》(参编)、《国际海事立法趋势及对策研究》(参编)、《中国商法学精粹》(参编)、《Prevention and Compensation of Marine Pollution Damage》(参编)、《海商法大辞典》(参编)、《货运代理》(编译)、《海商法知识问答》(参编)、《国际船舶代理与无船承运业务实务》等。

论文类(80余篇):

在《环球法律评论》、《当代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刊》、《社会科学辑刊》《中国海商法年刊》等CSSCI刊物以及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80余篇,主要代表论文包括:“《鹿特丹规则》述评”、“燃油污染损害责任承担的国际条约冲突与协调”、“对《鹿特丹规则》批量合同之解读”、“海运承运人责任期间之研究-兼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相关规定的修改”、“海运承运人单位赔偿责任限额问题的国际变革”、“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的最新发展及对我国海商立法的启示”、“国际货运代理人含义及其法律地位探析”、“论东北亚航运中心与东北地区区域经济共同发展的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我国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程序的必要性”、 “The Legal Status of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ers in China”、“试析我国海上人身伤亡损害法律救济有关问题”、“论救助款项的含义-兼论对我国《海商法》部分条文的理解”、“对我国海上环境保护立法的现状分析及其思考”、“定期租船合同的性质问题研究”、“NVOCCs or Freight Forwarders? -Comments on the New Development of Chinese Regulations of International Maritime Transportation”、“辽宁省港口立法建议”、“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单位责任限制所涵盖的损失类型”等等。

教学成果

多年来一直从事国际法学领域海商法、海事法方向以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防止海洋污染民事责任立法方向教学科研工作,先后主讲过《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实务与法律》、《租船运输实务与法律》、《海商法概论》、《海事法》、《中国海商法》、《海上运输合同法》、《国际海事立法》、《防止海洋污染法》、《提单与租船法律》、《英美海商法》、《租船合同》等多门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外国留学生课程。能够进行英文授课及双语教学。自2000年以来,培养博士研究生6人,共培养硕士研究生136人(硕士研究生包括已经毕业和在读学生,含法学及法硕研究生及4名外国留学生)。

研究课题

参加或主持完成市、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0余项,主要包括《21世纪国际海事立法特点、发展趋势及我国对策研究》、《我国多式联运法律问题研究》(省教育厅)、《海洋环境法律制度与环保执法问题》(省社科基金)、《联合国统一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研究》(交通部)、《国际货物运输法律统一研究》(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航运法律问题研究》(交通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交通部)、《中国沿海运输油污损害赔偿法律问题研究》(教育部)、《海商法基本理论问题研究》(交通部)、《提单法律制度研究》(司法部)、《关于大连建立东北亚重要航运中心法制环境》、《山东半岛东北亚国家航运中心建设课题》、《国际货物运输法律统一研究》、《海上侵权行为法研究》(国家社科基金)、《海商法精品课建设》、《海上运输实务与法律》精品课程建设等课题。

获奖记录

主要获奖包括:参编的《海商法大辞典》1999年获得省人文社科优秀学术成果著作一等奖。

《21世纪国际海事立法特点、发展趋势及我国对策研究》于2002年获中国航海学会三等奖;《国际海事立法趋势与对策研究》于2002年获得辽宁省第八届社科优秀成果著作一等奖,同年获大连市优秀成果著作一等奖;《租船实务与法律(第二版)》于2003年11月获得大连市科学著作奖二等奖;参与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课题于2004年获得辽宁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参编的《海商法专题研究》获得2005年大连市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著作类壹等奖以及2003-2004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作为主要课题成员参加的“关于大连建立东北亚重要航运中心法制环境”课题获得2004-2005年度辽宁省“青花杯”十大法学杰出成果,“论东北亚航运中心与东北地区区域经济共同发展的法制建设”论文获得2006年首届东北法治论坛一等奖以及2007年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首届学术年会一等奖及大连市第十二届社会科学进步奖论文类三等奖,专著《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制度研究》2009年6月获得大连市第十三届社会科学进步奖著作类三等奖,主编的《航运业务与海商法(第2版)》2009年12月获得2009年度大连市科学著作一等奖以及辽宁省精品教材,同年获得中国大学出版社图书奖首届优秀教材二等奖等等。

并曾先后获得学校"优秀教师"、“优秀党员”、校“百名优秀青年”、“辽宁省百千万工程优秀人才”、首届全国交通企业法治先进个人、大连海事大学校知名航运专家等荣誉称号。还获得辽宁省法学会系统优秀法学工作者、大连海事大学优秀教学二等奖、东方优秀教师奖二等奖等其他奖项。2007年入选辽宁省“百千万工程”千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