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界车速是指道路某一路段交通量达到实用通行能力时的汽车平均车速。交通量少,平均车速则高,反之车速降低。当达到最大交通量(即实用通行能力)时,其平均车速则称为临界车速;通常交通流以其为界限,比它迅速的车流称为自由车流,迟缓的则称为阻塞车流。发达国家城市道路的临界车速在50km/h左右,中国约35km/h。观测此值对确定道路等级,拟定通行能力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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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车速”中观测频率最高的车速值。参见“中位车速”附图,该图中频率最高的是45km/h,就是最多车速。这一车速分组间隔则称为最多车速段。2003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高速飙车处以重罚。该法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速度50%的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法律还规定,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20_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