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林鸿,男,土家族,1972年生,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人物简介

2000年晋升为讲师,2002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主要从事经济法学和民商法学的教学和研究,主持或参与课题多项,在《政治与法律》、《河北法学》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出版专着1部。

人物经历

张林鸿,男,法学博士。1972年9月出生,土家族,籍贯贵州德江。1995年毕业于贵州大学法律系,1999年获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9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任贵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经济法教研室主任、贵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贵州省法学会民法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贵州省法学会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贵州省金融业法律法规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贵州省第九届青年委员,贵州省政协委员,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监督员,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民革贵州大学副主委(主持工作),民革贵州省委常委。[1]

发表论文

1.《论赌博罪的完善—法经济学的视觉》,载《河北法学》2007年第8期;

2.《赌博罪与非罪的若干新视点研究》,载《政治与法律》2007年第2期;

3.《借记卡收费的法理基础与制度设计》,载《求索》2007年第5期;

4.《动物生存权与人类健康权伦理关系探析》,载《贵州工业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

5.《比较广告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载《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6.《03年婚姻登记条例对婚姻登记制度的影响述评》,载《法制与经济》2007年第6期;7.《赌博罪的法经济学分析》,载于《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6年增刊;

8.《我国保险最大诚信原则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载《四川文理学院学报》2007年4期;

9.《权力的法律控制》,载《法治与社会》2007年第7期;

10.《试论<理想国>中的正义观》,载《贵州工业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

11.《论和谐社会的构建与经济法的发展》,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08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