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公文写作中数字使用除应严格执行1987年1月1日国家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外,还应遵循公文写作的特殊性。公文中引用数字应十分慎重。特别是对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经济发展的基本数字、增长比例、所占位次等,一是要实事求是,准确无误;二是要弄清数字来源,特别是用不同统计方式对同一对象所作的统计,往往有不同的结果,要正式见诸公文,应统一口径,机关层次越高越应慎重;三是公文引用重要统计数字应经一定程序,避免随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