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术语简介

在作出预判决的同时,法院应告知各当事人据以作出预判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根据,并根据各当事人对预判决的意见告知其应补充的证据,及补充证据的时限。在补充证据时限到来后,法院再根据对各当事人补充证据的质证、认证情况对预裁判内容予以确认或变更,并使之成为正式裁判。

预判决制度,是一种新型诉讼制度理论设计,由四川范泽律师事务所蒋健主任律师设计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