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安全计划(Mutual Security Program)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的对外“援助”政策就露骨的带有侵略性和扩张性的实质,美国国会于1951年10月10日通过的“共同安全法”,其中规定了1951-1954年的“援”外拨款数额,并大大增加了军事“援助”所占的比重,设立“共同安全署”,由署长统一掌握各种对外“援助”,在“援助”北大西洋集团成员国的拨款中指定为每年一亿美元的专款,作为对苏联和东欧人民民主国家的破坏和颠复的活动经费。

法案情况

还公然声称要以军事、经济和技术”援助“的办法来促进美国外交政策的实现。要为了美国的利益——而开发这些国家的资源。法案通过后,美国的各种对外“援助”都统一到“共同安全计划”之内。在执行过程中美国还不断地修正、补充“共同安全计划”。并几次改组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