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傲,女,回族,1968年生,黑龙江人,中共党员。1991至1995年,在黑龙江省检察院任书记员;1998至1999年,武汉大学法学院任助教;1999至2004年,武汉大学法学院任讲师; 2004年6月评为副教授,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

中文名

李傲

性别

出生日期

1968

籍贯

黑龙江

民族

回族

国籍

中国

毕业院校

厦门大学

任职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所属行业

教育

代表作品

互动教学法——诊所式的法律教育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职称

教授

教育背景

1987-1991,就读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

1991-1995,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1995-1998,就读武汉大学法学院,行政法硕士研究生;

2001-2007,就读武汉大学法学院,在职博士研究生。[1]

出国访问

2001年4月--2001年6月,美国宾州大学、天普大学访问学者

2001年9月--2001年10月,英国萨塞克斯大学发展研究院访问学者

2002年9月--2003年6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

2002年10月--2002年1月,美国耶鲁大学访问学者[1]

研究领域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诊所式法律教育、比较行政诉讼法、宪法与公民权、反性别歧视。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武汉大学诊所法律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湖北省妇联妇女理论研究会,副会长

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 副主任[1]

所开课程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本科)、法律诊所(本科)、比较行政诉讼法(硕士研究生)

研究成果

代表性论文

1.《我国行政履行判决的省思及完善》,李傲、胡煜,《河北法学》,2018年05期。

2.《行政诉讼证据失权的理论探讨与制度完善》,李傲、上官腾飞,《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03期。

3.《隐匿身份侦查人员刑事责任豁免权研究》,李傲、王娅,《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01期。

4.《略论我国的行政检察原则》,李傲、臧荣华,《法学评论》,2014年05期。

5.《行政机关执法维度考察》,李傲、窦家应,《人民检察•湖北版》,2014年4月。

6.《论诊所式法律教育与儒家治学思想》,李傲,《法学杂志》,2011年08期。

7.《法官引领下的印度公益诉讼制度》,李傲,《环球法律评论》,2010年04期。

8.《法律领域中的性别意识及其影响》,李傲,《光明日报》理论版,2010年6月29日。

9.《Legal Protection Against Gender Discrimination in the Workplace   in China》, Ao Li, 《Gender and   Development》, Volume 17 Number 2, July 2009.

10.《美国有关性别歧视的判例研究》,李傲,《法学评论》,2008年06期, 2009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D411《宪法行政法》转载。

11.《性别歧视的界定》,李傲,《河北法学》,2007年01期。

12.《行政诉讼案例指导制度研究》,李傲,《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年04期。

13.《法律领域中的社会性别主流化:现状与前瞻》,李傲,《妇女研究论丛》,2007年第1期。

14.《反性别歧视的理论与实践》,李傲,《求索》,2006年第12期。

15.《公益诉讼与公益法的实践、制度和价值——诊所法律教育的公益性》,李傲,《法学研究》,2006年第6期。

16.《诊所法律教育的公益性》,李傲,《法学研究》,2006年06期。

17.《社会性别理论与法学研究创新》,李傲,《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06期。

18.《社会性别理论与法学研究创新》,李傲,《甘肃政法管理学报》,2006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D410《法理学、法史学》2007年第2期转载。

19.《事实调查—被法学教育遗忘的领域》,李傲,《环球法律评论》,2005年第2期。

20.《谁来唱主角—也谈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李傲,《中国律师》,2004年第10期。

21.《关于行政公开认知度的调查报告》,李傲,《法学评论》2004年第2期。

22.《美国律师职业技能课教学法的启示—观摩模拟谈判课有感》,李傲,《中国教育理论杂志》(香港),2004年第1期。

23.《美国律师调解职业技能研究》,李傲,《求索》,2004年第4期。

24.《法律援助与法律诊所之甄别与整合》,李傲,《法学杂志》,2003年第6期。[1]

代表性著作

1.《法律诊所实训教程》,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2.《中国性别平等状况调查报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3.《实践型法律人才的培养: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经验》,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4.《互动教学法:诊所式法律教育》,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5.《性别平等的法律保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6.《性别与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1]

书籍作品3部互动教学法备注:《互动教学法》是2004年9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李傲。该书是一本详尽介绍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的教材。性别平等的法律保障备注:《性别平等的法律保障》是2009年1月1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一本书籍,作者李傲。中国性别平等状况调查报告备注:《中国性别平等状况调查报告》是2008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李傲,罗英。本书主要讲述了中国各个省份性别平等的状况...

科研项目

1.法律教育改革与诊所式教学,2002年--2003年,国际教育协会资助。项目成果:个人专著《互动教学法--诊所式法律教育》,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2.行政公开认知度的调查与访谈项目,2002年,香港乐施会资助。项目成果:《公开的理念与公开的法制》,载于《行政与法》,2003年第2期。《关于行政公开认知度的调查报告》,载于《法学评论》2004年第2期。

3.法学教育改革与实习制度,国际福特基金会资助,2002年。项目成果:《法律援助与法律诊所之甄别与整合》,载于《法学杂志》,2003年第6期。《美国律师职业技能课教学法的启示-观摩模拟谈判课有感》,载于《中国教育理论杂志》(香港),2004年第1期。《美国律师调解职业技能研究》,载于《求索》2004年第4期。

4.实践型人才的培养?美国的经验与中国的探索,2004年--2005年,美国雅礼协会资助。项目成果:主编《实践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法律出版社2005年拟出版。

5.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的可持续发展,2005年--2007年,美国福特基金会资助。

荣誉奖项

1.2004年武汉大学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2.2005年《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研究与应用》获湖北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3.2006年《互动教学法——诊所式的法律教育》获司法部优秀法学教材三等奖;

4.2006年武汉大学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5.2007年湖北省工会授予“湖北省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称号;

6.2008年《实践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方法》获湖北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7.2010年中国法学会授予“全国优秀法律诊所教师”称号,全国“示范法律诊所”负责人;

8.2012年湖北省第三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