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等级是指根据工程破坏后果的严重性进行划分。高层建筑一般比较重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通常应作为二级建筑物,超高层建筑应作为一级建筑物;但在软土地区,由于有沉降计算的要求,高层建筑应作为一级建筑物为宜。

基本介绍

不同的规范,对高层建筑安全等级的划分并不完全相同。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J7-1989)规定“: 2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体型复杂的14层以上的高层建筑”作为一级安全等级;《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 DBJ01- 501- 92) 规定“:型复杂 20 层以上的高层建筑”作为一级安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