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学生风采
闽江学院法律系前身为创办于1958年的福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教系1979年复办,2001年9月与福建师范大学联合办学,开始培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师范类)本科生。2002年原福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原闽江职业大学合并为闽江学院。2002年9月闽江学院政治学与社会学系成立,2004年开设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非师范类),并开始独立招生。2005年5月根据社会的发展需要和闽江学院的发展规划,政治学与社会学系更名为法律系,2006年开设法学专业。2009年6月根据教育部的相关精神,原挂靠的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从法律系分离出去。(图册学生风采来源: )
专业设置
政本专业政本专业,全称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掌握政治学和行政学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扎实的政治与行政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和熟悉中国及国行政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能独立分析和解决行政管理方面的实际问题。能在党政机关、新闻出版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行政管理、政策研究或宣传等工作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开设了政治学原理、行政学概论、中国政治制度史、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比较政治制度、中国政治思想史、当代西方政治思潮、公共政策概论、行政法学、社会调查与社会统计等专业主干课程。标准学制4年,修满165学分以上,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单位从事政策研究、理论宣传、行政管理或相关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
政本专业共有12位专任教师,其中教授2名,副教授4名,博导1名,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的比例为92%,专业课程配备符合主讲教师岗位资格的教师达100%。专业师资队伍的专业背景、学历、学缘、年龄、职称等结构合理,发展趋势良好。教师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承担有省部级社会科学基金课题10余项,对教学形成良好支撑。
法学专业闽江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为宗旨,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知识结构全面、法学理论基础扎实、法律专业知识广博、实践能力强,能广泛适应社会需求的复合型、实用型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法学专业以民商法学为主要专业方向,学生毕业后主要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法律服务机构等从事民商法学为主的法学教育、研究和法律实务工作。
法学专业共有16名专任教师,其中教授、副教授共6人,博士与在读博士共4人,超过半数的教师是具有律师资格的“双师型”教师。同时,多名教师担任全国性与省级法学会的理事或委员等学术兼职。此外,法学专业还聘请了国内其他高校的知名学者以及实务中法律专家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
师资力量
综述
教职工合影
截至2012年9月,闽江学院法律系已有教职工32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专任教师27人,分属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两个教研室。在专任教师中,20人获得硕、博士学位,占总数的74%;11人具有高级职称,占总数的40.7%;年龄40岁以下的20人,占总数的74%;学缘上最后学历(位)属重点大学的19人,占总数的70%。教师队伍结构基本合理,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同时,还聘请中国政法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厦门大学等知名大学相关专业的教授、博导为法律系客座教授。优秀教师胡靖宣
胡靖宣,副教授,毕业于厦门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哲学学士学位,所任教课程有,《西方政治思想史》、《中国农村政治分析》、《公共政策概论》、《中国政治文化》。
李宁
李宁,副教授、高级经济师、监理高级工程师、律师,硕士学位,担任法律系法律解释学、法理学的教学工作,主要从事公司法、宪法方向的研究。曾发表《我国公司法排除劳务出资规定的缺陷及其完善》、《论对董事忠实义务法律规制缺失与完善》、《以法理学课程为例探索法学专业教学的创新》等文章。主编《法理学教程》教材、独立撰写《宪法学原理解析》专著。
陈轩
陈轩,讲师,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担任法律系知识产权法、国际法的教学工作,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法方向的研究。曾发表《论我国SPV模式的立法选择》、《数字化音乐作品网络侵权研究》、《版权和商标权侵权问题研究》、《对我国贪腐官员外逃的监管漏洞分析》等文章。参与编写了《民法学》等教材。
张坚
2000年7月毕业于华侨大学法律系,2005年12月至2007年7月就读于厦门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专业,2001年7月至今在闽江学院任教,现为法律系副教授。工作以来,教授的课程有国际商法、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法、法律基础、竞争法等。参与多项校级、省级课题,参编多部教材,在本科级学报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曾获得教育部教学研究论文优秀奖和福建省高校教学研究论文三等奖。
阮晓莺
阮晓莺,女,1972年10月生,福建宁德市人,浙江大学法学硕士,教授,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教研室主任。福建省高校首批思政理论课程带头人,福建省行政管理学会会员,福州市委业余讲师团成员,福州市三八红旗手,闽江学院师德之星,闽江学院教学名师。2006-2011年来在国家权威刊物与其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出版个人专著1部,参与撰写学术著作11部,参与主持编写两部全国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创新规划教材,主持并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8项,获省市级表彰15次。
林安民
林安民,男,汉族,1977年12月生,福建连江县人,法学博士,闽江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法学教研室主任。1996年至2000年就读于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至2003年就读于华东政法学院研究生教育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7月至2008年6月在上海金融学院任教,其中2004年下半年被公派至澳大利亚Charles Sturt(查里士·斯窦)大学作访问学者,2005年至2008年就读于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研究生教育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8年7月起调任至闽江学院法律系,并于2009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
从教以来在《拉丁美洲研究》、《法律适用》等刊物上发表论文近40篇,合著、参编著作或教材10余部,单独承担、主持、参与课题10余项,并曾获评为“学生心目中的好老师”。
职务: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理事,兼任律师、劳动仲裁员等社会职务。
其他老师
陈道育、刘江翔、崔艳芳、纪智媛、陈峰冰、刘巧兴、吴喜双、陈雄、李宁等。
机构设置
职位 | 姓名 |
| 法律系党总支书记 | 郭华 |
| 法律系主任 | 张焕明 |
| 法律系办公室主任 | 刘江翔 |
| 法律系工会主席 | 陈峰冰 |
展开表格办学成就
人才培养在人才培养方面,法律系结合学校“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定位,以“厚基础,宽口径”为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着力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教学管理中,不断探索创新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形成了以人为本、以质量求生存和以改革求发展三大共识,并突显两大亮点:一是试行案例教学法,教学由传统讲授向师生互动等多种形式转化。其中“模拟法庭”作为“案例教学”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教学效果尤为明显。二是实行双语教学,使学生能够快速直接地掌握了本学科的最新理论和成果;法律系还将积极采取各种鼓励措施,努力拓展双语教学的覆盖面。
在“服务海西,奉献海西”的价值观念指导下,法律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就业指导,切实按学生需要提供就业帮助。截至2012年7月,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四年保持在90%以上。2010年还被评为学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科学研究
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
法律系坚持“以科研促教学、以教学带科研”,使科研和教学形成了良性是互动发展。自2005年以来,法律系每年均有40多篇学术论文在各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出版的著作、教材数10余部;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多项,主持、参与部级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社科基金项目13项、省教育厅社科基金项目21项、省纪委、省委统战部课题10项、市委宣传部课题7项、闽江学院课题32项。截至2012年9月,法律系已连续7年评为院科研先进单位。社会服务法律系为贯彻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理念,结合专业特点,广泛开展了“普法宣传月”、法律咨询、扶贫助学、环境保护等系列社会服务活动,取得了优异成绩,新闻媒体给予了多次的采访报道和高度评价。

闽江学院法律系承办六五普法活动
法律系在社会服务中不仅展示了专业特色,也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服务社会意识,赢得了诸多荣誉。法律系暖风支教志愿服务队先后被评为“2006—2008年度福州市优秀志愿服务集体”、“福州市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第三届福建省优秀志愿服务集体”,荣获“2008年福建省大中专志愿者暑期‘三下乡’活动优秀团队”称号; 2009年及2010年都被评为“福建省新长征突击队”,2015年获评全国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这也是闽江学院志愿者服务队首次获此殊荣。首届队长蒋承伟是唯一一位以学生身份当选“首届福州市十杰志愿者”。党建思政法律系历来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建设,系党总支按照学校党委“五个好”和“五带头”的要求,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切入点,以“三风”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丰富组织生活,开拓进取,改革创新,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截至2012年9月,法律系教工党支部1个,学生班级党支部9个,其中教师党员22人,占教师总数的71%;截止到2010年6月,学生党员有157人,占学生数21.72%。法律系党总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扎实有效地做好党建工作,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各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性,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法律系的“发挥两个基层组织优势,探索支部共建新模式”项目获得省高校党支部“立项活动”优秀成果表彰;2008年5月法律系学生党支部被评为“福建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 2010-2011学年,08法二班级党支部获“闽江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从2009年开始,法律系团委连续三年被评为学校“五四红旗团委“;2011年法律协会被评为校“十佳学生社团”,法律系荣获“闽江学院第八届社团巡礼节优秀组织奖”。
其他二级院系
| 1 | 闽江学院中文系 | 2 | 闽江学院外语系 | 3 | 闽江学院数学系 |
| 4 | 闽江学院历史学系 | 5 | 闽江学院化学与化学工程系 | 6 | 闽江学院计算机科学系 |
| 7 | 闽江学院地理科学系 | 8 | 闽江学院旅游系 | 9 | 闽江学院管理学系 |
| 10 | 闽江学院法律系 | 11 | 闽江学院物理学与电子信息工程系 | 12 | 闽江学院公共经济学与金融学系 |
| 13 | 闽江学院服装与艺术工程系 | 14 | 闽江学院爱恩国际学院(中澳合作) | 15 | 闽江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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