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美,彝族,生于1974年,中国共产党党员,米易县第二小学校一级教师,县级骨干教师。

2018年10月,因用爱点亮视力残疾儿女的生命之光事迹,入选中国好人榜。

人物事迹

张春美四口之家,在普通的日子里沐浴着不平凡的甜蜜,用他们的双手共同描绘出一幅孝老爱亲“和谐幸福”的美好画卷。用世间伟大母爱培育出一双残疾儿女,传递出正能量,正是文明道德新风尚的体现,形成了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让我们走进他们的生活,了解他们的真情故事。[1]

张春美满腔的热情对待工作,用自己的爱来经营一个残缺又和谐幸福的家庭,把工作与家庭的关系处理得协调有序,在家她不愧为人母亲,为人儿媳;在学校她无愧于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在2016-2017学年所任小学毕业班数学成绩名列全校同年级第一。[1]

张春美在2004年12月4日亲自到攀枝花市特殊学校及四川省特殊学校了解视障儿童的学习、生活,她憧憬着如何才让小尼撒的童年生活充满快乐。在2005年3月29日,张春美最终决定小尼撒在米易县第二小学特教中心随班就读,在特教中心老师的引导下,小尼撒周末跟随手风琴指导老师马辉学习手风琴。2009年8月29日,博史琛嫫也跟随哥哥一道在马辉老师处学手风琴。六岁的琛嫫刚学背手风琴就哭闹得不行,每次学琴都是一把鼻涕一把泪,毕竟年龄小好动,一坐就是十几分钟,难静下来。张春美说,那个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是挺艰难的,每一次看到女儿因学琴落泪,作为母亲的我何尝不在心里滴血呢?我那时多么希望自己的女儿是健康的,假如她是健康的,就不会这样辛苦的去学习手风琴了。但是我只有一个念头,女儿一定要学手风琴,用音乐让她找到生活的快乐。[1]

人物荣誉

2018年10月,入选中国好人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