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领,清朝官名。牛录章京的汉译。又牛录的汉译亦作佐领。1601年(明万历二十九年)努尔哈赤定三百人为一牛录,作为基本的户口和军事编制单位,设牛录额真一人管理。1634年(顺治八年)改名牛录章京。1651年(顺治八年)定汉字名为佐领。凡满、蒙、汉八旗营,皆设佐领,位在参领之下。[1]

基本介绍

早期满旗社会,出兵或狩猎时,按家族村寨行动,每10人选1人为首领,称牛录额真(箭主之意)。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努尔哈赤定300人为1牛录,作为基本的户口军事编制单位,牛录额真1人管理,开始正式成为官名。明崇祯七年,后金天聪八年(1634年),改称牛录章京,入关,改为汉称佐领,正四品。驻京师者置於参领之下;驻防,则置于协领之下。战时领兵官,平时为行政官,掌管所属户口、田宅、兵籍、诉讼诸事。其职多为世袭。也是社会与军事组织名。牛录是八旗的基本单位。早期满族社会,它兼有行政、生产、军事三种职能。入关军事职能增强,生产职能逐渐消失。清代各所辖壮丁数在各个时期不同。皇太极时每佐领壮丁约略200人;康熙时期百三四十人;嘉庆时,则以150人为率。清昭梿《啸亭杂录·国初官制》:“入关后,始改总统旗务者为都统,每旗一员,其参协者为副都统,每旗二员。其下设参领、佐领等官。”清 和邦额 《夜谭随录·鼠狼》:“某佐领好酒喜啖。”

晚清建立水师,一舰之长称管领,其助理者称佐领。马建忠 《上李伯相复议何学士如璋奏设水师书》:“中国初设水师,但得督领十人,管领五十人,佐领二百人,已可应用不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