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理功能丧失是指听能丧失(聋)、语能丧失(哑)和视能丧失(盲)等情形。生理功能与责任能力具有一定的联系,生理功能丧失虽然不会导致责任能力的完全丧失,但却有可能使责任能力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文名

生理功能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