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效忠,字尽臣,胡琏之子,南直隶淮安府沭阳县人,随父侨居山阳(今淮安区),胡效才之胞弟,生卒年不详。明正德十四年(1519)举人,官任顺天府府尹,诰封通议大夫。子胡应嘉官至吏科都给事中。

中文名

胡效忠

性别

民族

汉族

出生地

南直隶淮安府沭阳县

主要成就

明正德十四年(1519)举人

所处时代

明朝

尽臣

人物生平

胡效忠,字尽臣,胡琏之子,沭阳新河人,随父侨居山阳(今淮安区),胡效才之胞弟,生卒年不详。明正德十四年(1519)举人,官任顺天府治中。子胡应嘉官至吏科都给事中。

明嘉靖庚申(1560),胡效忠游览黄梅四祖寺,刻柳宗元诗《酬曹侍御过象县见寄》于灵润桥下西南:“破额山前碧玉流,骚人遥驻木兰舟。春风无限潇湘意,欲采苹花不自由。

胡效忠来游刻石

该石长方形,高1.47米,宽0.87米,竖刻六行,每字高0.14米,宽0.13米,行草阴刻。由于年代久远,字迹较模糊。以此幅石刻为中心,形成了明清摩崖石刻群。

人物关系

胡琏父亲胡应嘉儿子胡效才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