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绪强(1974年4月[2]——2006年11月24日[1])是2005年9月11日在北京市王府井大街杀害司机李文发、劫取其车辆并撞死2人、撞伤6人的犯罪嫌疑人。[1]

2006年11月24日,艾绪强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1]

人物经历

根据艾绪强自述,其1974年4月出生于河南信阳兰店乡一个农村家庭。在老家曾有过一段婚姻,后来离婚。2000年,初中文化的他来到北京打工,在朝阳区崔各庄一沙场开铲车和装载机。[2]

艾绪强称,在打工的几年当中,他数次被拖欠工资,向有关部门反映后均未得到答复,只有2004年西城区劳动仲裁部门帮他要回了703元的拖欠工资。[2]

人物事件

2005年9月11日10时许,艾绪强骗乘李文发驾驶的出租汽车至北京市东城区灯市西口西北侧停车后,使用事先准备好的金属筒猛击李头部,并用随身携带的尖刀猛刺李胸部及双上肢,致其死亡。[1]

艾绪强劫取李文发驾驶的出租汽车后,驾车沿王府井大街由北向南高速行驶,先后将9人撞倒。其中,2人被撞致死,6人被撞致伤。艾绪强作案后被当场抓获。[1]

人物结局

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艾绪强采用暴力手段,劫取机动车辆,致1人死亡,并驾驶劫取的车辆在繁华街区肆意冲撞行人,致2人死亡,多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3]

据此,市二中院以抢劫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判处艾绪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

一审判决后,艾绪强曾提出上诉,被北京市高院驳回。[3]

2006年11月24日上午,遵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市二中院将驾车在王府井冲撞多人的艾绪强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