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因而既遂结果说不能适用于一切犯罪,作为区分犯罪既遂与未遂标准的学说,具有一定的片面性。

各国刑法均未再专门规定既遂犯的特殊处罚原则,而是按照刑法总则的一般量刑原则和刑法分则各具体犯罪的法定刑对其适用。我国刑法和刑法理论也是这种主张。对行为符合犯罪既遂特征的既遂犯,我国刑法要求根据其所犯的罪,在考虑刑法总则一般重型原则的指导和约束的基础上,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