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省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省级机关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市(地)、县(市)职责分工;研究提出市(地)副处级(哈尔滨市副局级)以上和省直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认定意见。

内设机构

秘书处

政策法规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与其合署办公)

编制综合管理处

党群政法机构编制处

政府机构编制处

事业机构编制处

市县机构编制处

监督检查处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人事处

机关党委(其办事机构与人事处合署办公)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