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良,刑法学教授,三级警监。1982年8月由吉林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到中国刑警学院法律部任教师至今。历任刑法教研室副主任、主任、法律部副主任(主持工作)、社科部副主任。

个人成就

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辽宁省刑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被沈阳市政法委、辽宁法制报等单位聘请为法律顾问或咨询员。多次应教育部、公安部的邀请参加并主持全国成人高考或自学考试的命题及评卷工作。1997年被学院确定为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是辽宁省第一位中国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辽宁省法学界唯一的中国法学会理事和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作为第一负责人主持院级以上科研立项六个。公开发表学术著述二十余篇(部)。应其他高校的邀请,作为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百余人次。同时被学院推荐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专家支持系统人员、公安科技专家数据库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