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成立于一九九二年一月,是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下属的具有市政府和国土局委托行政职能的副局级事业单位,按照市政府土地“五统一”原则(即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和统一管理)开发经营广州市土地。

正文

主要职能:

(一)负责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政策调研工作,编制年度征地计划方案。

(二)负责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中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主要包括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议定、实施;依法管理和使用征地费用,监督、检查征地补偿费用的落实;协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妥善处理征地引发的矛盾纠纷等问题。

(三)负责协调、指导各区及县级市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业务工作。

(四)负责纳入政府储备土地地上建、构筑物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报批和实施。

(五)负责组织实施政府储备土地的整理工作,包括土地通(道路、各类管线等)平、公用配套设施建设等,并对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管理。

(六)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政府储备土地规划和计划,编制政府供应储备土地计划,组织政府供应储备土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前期论证工作。

(七)受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委托,组织政府供应储备土地中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的前期准备工作和非经营性用地协议出让工作。

(八)受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委托,办理政府供应储备土地出让合同的签订手续,并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办理土地出让金收缴手续。

(九)受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委托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