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自开始建设至本年底完成的不增加固定资产的投资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自开始建设至本年底止累计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中不增加固定资产的投资和费用。包括购置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投资,新建单位购置办公和生活用家具的投资,支付的施工单位转移费,生产人员培训费,样机样品购置费,国外引进工程的技术保密费、专利费、出国实习费和贷款利息,以及以前年度停、缓建工程中的“报废工程”所完成的投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