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玉春,男,1962年3月14日出生,山东日照人。山东胜利石油学校(后改为山东胜利职业学院)85届采油工程专业。曾任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12年3月20日,被有关部门控制,并接受调查。

2015年4月13日,因涉嫌“四宗罪”,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受审。

2016年9月27日,被判有期徒刑23年,处罚750万元。

中文名

陶玉春

性别

出生日期

1962-03-14

民族

汉族

国籍

中国

出生地

山东日照

毕业院校

山东胜利石油学校

职务

任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总经理

人物履历

最初在胜利油田工作,担任胜利油田供应处副处长。

此后,陶玉春调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香港有限公司担任部门经理,后又调任中石油深圳石油实业有限公司,并最终成为中石油深圳石油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8年9月,任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总经理。

人物事件

接受调查

2012年3月20日被有关部门控制,并接受调查。

公开受审

2015年4月13日,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陶玉春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受审。陶玉春涉贪污等四宗罪受审,涉案金额逾4亿元。

审查起诉

2016年9月27日上午10点15分,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党委书记陶玉春案在珠海市中级法院当庭宣判。珠海中院判处陶玉春有期徒刑23年,处罚750万元。陶玉春当庭表示尊重法庭判决,不予上诉。

陶玉春曾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香港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后成为中石油深圳石油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9月开始任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总经理。

陶玉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一案,由广东省检察院侦查终结,经该院指定管辖,由珠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陶玉春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由深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并移送深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报请广东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移送珠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