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方法:公务员的考核方法分为四种:(1)工作标准法,即以书面形式预先规定出有关职位工作的各种要求,以此作为考核活动标准的考核办法;(2)人员比较法,即通过人员之间的相互比较而确定各自工作好坏、优劣顺序的考核方法;(3) 成果证实法,是通过对工作成果的考察鉴定活动进而证明受考人能力、水平和工作效绩的考核方法;(4)指标测评法,是将考核活动指标分解成若干项分指标或若干层次的分指标,然后分别予以尽可能精确的测度与评价的考核方法。

基本介绍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于2007年1月4日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联合印发,1994年3月8日人事部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发〔1994〕4号)同时废止。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共计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