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方晓(1961.09.22~2012.06.14),女,中国政法大学原教授、刑事司法学院分党委书记兼副院长。2012年5月26日,李方晓主持研究生答辩时突发脑血管痉挛,送医院后于2012年6月1日脑出血。2012年6月14日,李方晓在北京去世,享年51岁。

性别

出生日期

1961-09-22

国籍

中国

人物言论

李方晓

1.政法大学的学生,不仅要学会做学问,而且要学会如何做人,面对生命,要 保持一颗敬畏的心,心怀正义,谦卑做人。[1]

2.我们法律人,要有自己的法律信仰,要有自己的道德底线,不能面对社会上的诱惑而迷失自己,不能做一些利益熏心的事情,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时刻提醒自己,扪心自问能否接受自己良心的拷问,能否真正做到公平正义和对自己灵魂的检验。[1]

3.教师是一份能给予人爱,又能收获爱的职业。[1]

4.在2011年08级研究生毕业时说:“作为我的学生,我希望你们到新的工作岗位上一定要有对社会的担当,学会做一个对得起自己良心的人,无论社会是个怎样的大染缸,我依然希望你们能保持自己的那颗追求公平、正义的心。我们师徒三年,是一种缘分,希望你们都能在新的环境里顺利、开心地生活,我会很想念你们的……”[1]

其他作品

著有《转型期中国社会有组织犯罪成因及防控对策研究》《刑法导论》《刑法名师精解与精析》等专著,并参与编著《黑社会性质犯罪控制对策研究》《刑事政策学》。

由李方晓作为主要撰稿人之一的《刑法学》教材,被列入新纪元高等政法院校系列教材。[1]

社会评价

中国政法大学资深教授杨福盛评价李方晓:“金子人生水晶心,鞠躬尽瘁留玉魂”。[1]

著名书法家欧阳中石为李方晓老师题字:“厚德育人”,“方芳永晓”。[1]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朱勇:“方晓老师是一位非常称职的研究生导师!” “方晓老师更新讲义很及时,我曾听学生说过,一个星期前发生的重大案件,李老师都能把这些内容补充到讲义当中,从专家角度对这个案子进行分析。”[1]

刑法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阮齐林教授:“方晓在学术上十分‘较真’,她经常会打来电话,跟我讨论有关共同犯罪、教唆犯等问题。”[1]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尚秀云:“方晓老师很注重培养学生的品德。”跟李方晓相识于2007年元旦,李方晓的很多学生先后在尚秀云所在的实习,“他们工作上手很快,很快就能显示出优势,我很喜欢她的学生。”[1]

学生吴沛山:“做方晓老师的学生是最幸福的。在和老师的相处中,她百分之二十的时间是老师,百分之八十的时间是母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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