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基金会总部设在香港。中国教育科学基金的设立,旨在对各级教研部门工作人员积累的经验、研究成果,给与奖励和推广,充分调动教研部门和教研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中小学教研工作;吸引全社会关注和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育研究工作。中国教育科学基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章程》规定,严格按照捐赠者的意愿专项用于奖励教研工作者、教研机构,资助教研课题研发,教研交流和教研成果宣传等方面;专项基金为开放式基金,设立后可接受其他捐赠者的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