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丙(?-1518),字文焕,江西安福县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进士,改庶吉士,升御史,巡按云南。后督两淮盐课,中官请用二万引为织造费,部议许给,刘丙力持不可,得减四分之三。弘治间历福建、四川提学副使,四川左布政使。

正文

正德四年(1509),迁贵州按察使。正德六年(1511),以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进南京工部右侍郎,入山采木,正德十三年二月初九日卒。赠工部尚书,谥恭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