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志丹,男,1991年11月出生,福清市新厝镇峰头村村民,退伍军人。[2]

2020年3月17日上午11时42分,在突发火情危急时刻,他不顾个人安危,三次义无反顾冲入火海救人,而后悄然离开现场。曾获评福清市第二届道德模范、入选“福州好人榜”,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1]

中文名

翁志丹

性别

出生日期

1991-11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生地

峰头村

获得荣誉

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福清市第二届道德模范、入选“福州好人榜”

人物经历

翁志丹图

2020年3月17日,翁志丹与家人开车路过新厝镇漆林村时,看到一间房屋正冒着滚滚浓烟。他迅速将车就近停靠并立即奔向火场。当他听说里面可能有被困的小孩时,他不顾个人安危,先后三次义无反顾地冲入火海搜寻孩子。在得知孩子安全后,火势得到控制后,他才放心离开。[2]

获得荣誉

翁志丹曾获评福清市第二届道德模范、入选“福州好人榜”。[1]

2021年9月1日,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表彰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的决定》,对26位福建省道德模范进行命名表彰。新厝镇峰头村民翁志丹榜上有名。[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