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丽娜,女,中共党员,教授,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曾多次获得年度嘉奖、2007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2008年被评为全省民警培训先进个人,科技办公楼512。

中文名

金丽娜

性别

民族

汉族

国籍

中国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具体职责

1、协助处长分管成人高等教育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教育研究活动,组织修订各项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宣传策划、录取工作。

4、负责审核成人高等教育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计划的实施,抓好教学质量,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各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

5、组织协调面授期间的教学、后勤等工作。审核聘任成人高等教育任课教师名单。

6、负责组织成人高等教育的命题、考务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7、负责指导全院成人高等教育的学籍管理、教学过程监控管理;负责组织成人高等教育毕业审核等工作。

8、负责组织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初审工作,并推荐、择优上报学院学位委员会。

9、负责对各个教学点成人高等教育工作的宏观管理及教学质量的检查评估工作。

10、协助处长分管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

11、负责培训工作的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12、负责培训项目过程的组织、监控与评估。

13、研究如何提升培训质量与培训团队建设。

14、协助处长分管自学考试工作。组织自学考试的考试命题、考务工作、评卷工作和毕业生审核等工作。

15、组织协调自学考试的计划的实施,保证自学考试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

16、积极开发新形式下自学考试沟通课程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