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是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安排和评审工作方案,经资格审查、专家通讯评审、教育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集中审议、结果公示,遴选产生的。

正文

单位名单

清华大学党委

东北大学党委

哈尔滨工业大学党委

同济大学党委

浙江大学党委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党委

重庆大学党委

贵州大学党委

西安外事学院党委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