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图书馆湖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是中国近代史上最早成立、最先对外开放的省级公共图书馆,是国家“一级图书馆”,2008年入选首批国家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湖北省图书馆创办于1904年8月,1946年,改称为“湖北省立图书馆”,1951年更名为“中南图书馆”,1954年定名为“湖北省图书馆”,2012年12月湖北省图书馆正式面向公众开放。

截至2016年12月,湖北省图书馆总建筑面积10.33万平方米,有5293个阅览座位,设有17个机构部门,在编员工286人;图书馆馆藏总量达761万余册(件),其中古籍46万余册,数字资源总量共880TB。

2020年6月14日,根据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湖北省图书馆恢复开放,社会公众可通过预约方式有序进馆参观。

中文名

湖北省图书馆

馆藏精品

761万余册(件)

建筑面积

10.33万平方米

所属地区

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5号

成立时间

1904年

类别

综合类公共图书馆

规模

馆舍面积近3万平方米,馆藏总量达400多万册

外文名

Hubei ProvincialLibrary

管理者

贺定安,刘杰民、王涛、谢春枝

获得荣誉

2006年,获“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创始人

张之洞

主管部门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馆长

刘伟成

属性

国家古籍重点保护单位(2008年)

历史沿革

湖北省图书馆新馆

1904年8月,湖北省图书馆开办。

1936年,抗日战争爆发,图书馆迁往恩施。

1946年,迁回武昌,改称“湖北省立图书馆”。

1949年后,改名为“湖北省人民图书馆”。

1951年,由文化部领导,曾更名为“中南图书馆"。

1954年,定名为“湖北省图书馆”。

1958年,新建馆舍。

2007年5月,湖北省图书馆新馆建设工程正式立项,新馆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沙湖南侧。

2008年10月,新馆工程奠基。

2012年11月,湖北省图书馆新馆建设工程竣工。

2012年12月,湖北省图书馆新馆正式面向公众开放。

2020年6月14日,根据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湖北省图书馆等五家省级公共文化场馆恢复开放,社会公众可通过预约方式有序进馆参观。

2021年11月19日,湖北省图书馆楚天书房签约揭牌仪式在武汉市洪山区融创智谷举行。[3]

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图书馆发布全年读者大数据,2021年全年共有2062274名读者走进湖北省图书馆拥抱书香。[5]

馆藏实力

馆藏资源

截至2016年12月,湖北省图书馆馆藏总量达761万余册(件),其中古籍46万余册,数字资源总量共880TB,数字资源数据库111个。

中文报刊

据2018年11月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显示,湖北省图书馆收藏自1949年以来的中文报刊近11000种。图书馆每年订购报刊总数4000余种,其中报纸约300余种,杂志约3000余种,核心期刊达到90%;有澳门日报、文汇报、大公报等境外及港台报纸近20种;《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品种齐全,是中国国内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方面的参考资料;还有《中文期刊大词典》、《全国报刊索引》等多种工具书。

特色资源

据2018年11月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显示,湖北省图书馆有声读物和盲文书刊收藏总藏量近3000册;湖北省图书馆收藏声像资料主要有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历史地理、科普及中文经典故事片等各类光盘近十万件。

数字资源

截至2016年12月,湖北省图书馆收藏数字资源总量共880TB,数字资源数据库111个。其中电子图书馆类数据库包括《博看网》、《读秀学术搜索》、《超星数字图书馆》、《中华数字书苑-方正电子图书》、《荆楚悦读-湖北省图书馆书香阅读平台》等,古籍数据库包含有《书同文古籍数据库》、《瀚堂近代报刊数据库》、《全国报刊索引》、《中国历代典籍总目(标准版)》、《中国基本古籍数据库》等。

支撑保障

截至2016年12月,湖北省图书馆启动了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建立了以光纤为主干的千兆局域网,配置了双机容错和磁盘阵列系统,建立了湖北省图书馆网站和湖北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站,形成了图书馆数字化资源库群,如电子图书、电子期刊、企业产品、科技成果等数据库,以及具有湖北地方特色的文献和多媒体数据库,设立了电子阅览室、影视观摩厅、视频点播室、多媒体教室、少儿阅览室等服务窗口,以及公共查询和检索服务系统。

组织体系

队伍建设

截至2016年12月,湖北省图书馆在编员工286人。

机构部门

截至2016年12月,湖北省图书馆设有采编部(采编中心)、中文图书借阅部、中文报刊部、信息咨询部(外文文献服务中心)、特藏部、声像资料部、地方文献部、研究辅导部(学会秘书处)、计算机网络部(共享工程湖北分中心)、少年儿童书刊部、馆长办公室、计划财务部、后勤服务部、保卫部、党委办公室、产业办公室、教育培训部17个机构部门。

建设成果

开发建设

文献开发

据2018年11月该图书馆网站显示,湖北省图书馆参与编辑出版《徐行可先生捐赠古籍文物50周年纪念集》等;《[雍正]湖广通志》、《[宣统]湖北通志》两部方志已完成编辑,准备出版。

学术期刊

《读者空间》是湖北省图书馆主办、湖北省新闻出版局批准的内部刊物,为双月刊,每期50页。该刊设置馆藏经典、悦读在线、阅读推广、我的书屋、馆员原创、图书馆缘、书画清音、图情采风、书的幽默、读图时代等栏目。

获得荣誉

2006年,获“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16年,获2013-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018年,被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湖北省图书馆

湖北省图书馆形象标识由湖北省图书馆新馆建筑外形艺 术演变而来,大方简洁,富有文化底蕴。其中,留白的部位为“T”字造型,代表图书、阶梯,寓意为探索真谛而登峰造极的精神品格。三个方块的图形,代表强大的信息量,诚如古语:三生万物,生生不息。架构更蕴涵“平等、均衡、共享”的内涵。整个标志像浩瀚的长江、翻开的书本、温情的怀抱,象征着广纳百川的楚天智海。[1]宗旨愿景

宗旨:

读者第一,服务为本。

愿景:

打造荆楚文化高地,资源总量和服务水平臻于全国前列,实现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构筑标准化、均等化、共享包容的公共文化空间,以特色馆藏与特色服务引领行业潮流,打造全国知名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构建一个湖北现代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为“文明湖北”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文化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湖北省图书馆举办的品牌活动有“长江讲坛”、“童之趣少儿读书节”、“跨系统图书馆服务宣传周”、“魅力文化公益展览”等。

读者服务

读者指南

• 入馆须知

该馆接待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读者。

进入外借处、阅览室须持湖北省图书馆读者借阅证。

持有优待证的老年读者和残疾人读者可优先借阅。

请注意仪表,勿着背心、穿拖鞋入馆。

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存包处。

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请勿在馆内娱乐和从事交易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移动电话、寻呼机置于静音状态。

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维护馆内卫生,请勿在馆区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请自觉遵守湖北省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 开放时间、馆藏分布

开放时间

开放部门

开放楼层

星期一12:30-17:30信息咨询部、特藏与地方文献部、办证咨询处2、4、5、6楼
12:30-18:30少儿部1楼
12:30-20:30报刊部、图书借阅部2、3楼
星期二至星期五8:30-17:30信息咨询部、特藏与地方文献部、办证咨询处2、4、5、6楼
12:30-18:30少儿部1楼
展开表格借阅制度

• 办证须知

一、借阅证类型

该馆读者证分中文读者证和中外文读者证两种。

二、发放对象

凡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愿意遵守该馆各项规章制度,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社保卡、老年证等有效证件原件者,均可申请办理该馆读者证。

三、办证地点与时间

地点:二楼自助办证机、二楼咨询办证处、总服务台。

时间:周一:12:30—17:30,

周二至周日:8:3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9:00—17:00。

四、办证手续

.自助办证:根据自助办证机系统提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交纳押金人民币100元,自助办理中文读者证。一张身份证在自助办证机上仅可办理一次。

人工办证:持本人有效证件,交纳押金100元即可办理。首次办证时免除工本费,再次办证需缴纳工本费5元。

办理中外文读者证:读者若需办理中外文读者证,可先在自助办证机上(交100元押金)办理中文读者证,根据需要,再到该馆二楼咨询办证处或总服务台增加权限,补交100元押金,升级为中外文读者证即可。

每人凭有效证件在自助办证机上和人工办证窗口办证总数不得超过3个。

五、读者证挂失和补办办法

读者证若丢失,请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该馆二楼咨询办证处或总服务台挂失。

如在挂失后找回原读者证,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办证处解除挂失,原读者证可继续使用;如补办新证后找回原读者证,不再退还工本费,原证自动作废。

若读者证丢失且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读者本人负责。

六、退证手续

还清图书、结清与图书馆有关的费用后,须由本人持读者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二楼总服务台,填写退证申请并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代办相关手续,需另出示代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在2012年12月3日以前办证的读者,退证时还需携带办证押金条。

新办读者证需使用3个月后方可退证。

七、网上注册及续借

仅中文图书借阅部、少儿书刊部图书,在未超期之前可续借一次,续期为30天。

续借方式:

到馆续借,持读者证到馆内自助借还书机上办理续借。

网上续借,登录该馆网站主页,按网站相关提示操作。

八、注意事项

读者证仅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持证人应对其读者证及所借文献负责。

读者须持新馆读者证方可在馆内借阅。旧馆读者换证,须归还所借书刊,凭旧证、原押金收据、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二楼咨询办证处或总服务台办理更换新馆读者证的相关手续(旧馆少儿证须先退证,再根据需要办理新证)。

该馆一、二、三楼实行开架阅览,读者在馆阅览不外借,无需办证。

请妥善保管读者证,保持卡片清洁,勿折勿污,避免接近带磁性的物质或接触尖硬物质,避免至于高温、潮湿环境下。

• 阅览规则

该馆书刊实行开架、半开架和闭架阅览。

读者须持该馆借阅证、阅览证即可就室阅览。

读者进入各阅览室时,请仔细阅读相关“阅览规则”。

各阅览室的书刊除规定可以外借的以外,一律不准带出室,违者按该馆有关规定处理。

读者应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画、批注、圈点、撕页及损坏条形码,违者按该馆有关规定处理。

各阅览室的书刊,阅览后请归还原处。

• 外借规则

该馆中外文书刊实行开架和闭架外借。

持该馆发放的中文借阅证或中外文借阅证,即可办理书刊外借手续。

办理书刊外借手续时,请当面检查所借书刊是否有涂画、批注、圈点、撕页、污损等,如有上述情况,请向工作人员反映;否则还书刊时发现有上述情况,责任由读者自负,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如发生超期,遗失、损坏、偷窃等情况,按该馆有关规定处理。

外借书刊借期、册数、续借:

持有该馆中文借阅证的读者,外借书刊总册数不得超过4册,其中可借中文图书3册,或中文期刊4册;中文期刊借期30天,中文图书借期30天,中文图书可续借一次。

持有中外文借阅证的读者,外借书刊总册数不得超过4册,其中可借外文图书1册,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

具体外借规则详见各外借处借阅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