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教育适应农业经济发展的需要,美国国会于1862年颁布了旨在促进美国农业技术教育发展的《莫里尔法案》(Morrill Act)。

中文名

莫里尔法案

外文名

Morrill Act

地区

美国

原因

教育适应农业经济发展

单位

国会

形成原因

建国初期,美国大部分人口集中于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西部居民仅占全国人口的3%。为平衡东西部发展,联邦政府于1784-1787年颁布了三大土地法案,以优惠的土地政策吸引大批移民西迁。随着“西进运动”的推进,耕种面积不断扩大,迫切需要大量懂实用农业技术的农业劳动力;而当时美国的高等教育主要效法欧洲大学的模式,侧重于向上层人士子女传授经典学术科目和宗教课程,普遍轻视实用农业技术教育,造成各州农业技术人才严重短缺。

法案规则

该法案规定,联邦政府依照每州参加国会的议员人数每人拨给3万英亩土地,并将这些赠地所得的收益在每州至少资助开办一所农工学院(又称“赠地学院”),主要讲授有关农业和机械技艺方面的知识,为工农业的发展培养所需的专门人才。法案实施后,联邦政府共拨地1743万英亩用以赠地学院的建设。其中有28个州单独设置了农工学院,其余的州将土地拨给已有的州立学院成立州大学或在州立大学内添设农工学院。截止到1922年,美国共建立了69所赠地学院,众多的农家子弟开始涌入大学校门,为美国工农业的现代化储备了充足的“软件”。据统计,1882年由联邦政府资助的赠地学院在校生仅为2432人,到1885年已增加到2.5万人,到1916年约为13.5万人,至1926年此类院校的学生则接近4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