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根据《中国药典》二部(2010版)规定,口服混悬剂应检查沉降体积比,沉降体积比不低于0.90。

检查法:

除另有规定外,用具塞量筒量取供试品50ml,密塞,用力振摇1min,记下混悬物的开始高度Ho,静置3小时,记下混悬物的最终高度H,按下式计算:

沉降体积比=H/Ho

干混悬剂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比例加水振摇,应均匀分散,并照上法检查沉降体积比,应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