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儿童年(International Year of Children)是联合国确定的活动年。1976年联合国第31届大会决定,为纪念联合国《儿童权利宣言》(1959)通过20周年,定1979年为国际儿童年。旨在进一步致力于保障和实现儿童的各种权利。要求各国充分认识增加儿童福利的意义,并依据自己的国情具体探讨并制定有关的儿童政策,建立和健全相应的保护儿童权利的机构与设施,尽快使儿童福利活动成为经济发展计划的组成部分。中心机构设在联合国儿童福利基金会内。

中文名

国际儿童年

外文名

International Year of Children

拼音

guó jì ér tóng nián

创立时间

1976年

正文

1977年7月10日,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领导下,成立了国际儿童年秘书处,负责联络和宣传等工作。同年2月和10月,联合国国际儿童基金会先后致函153个国家外长,邀请各国政府参加国际儿童年活动。有100多个国家参加了国际儿童年的活动。

根据联合国的决议,举办国际儿童年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促使所有国家重视儿童问题,并根据本国情况大力发展儿童保护、教育和福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