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绿亦称“法翠”,也叫翡翠釉或吉翠釉。釉色有深浅二种;深者色葱翠,釉内有细碎片纹,而且衬有酱白釉底,釉色鲜明艳丽;前者主要在彩釉中配合使用,如茄皮紫等釉器,常加上孔雀绿。若将孔雀绿敷盖于青花上,则青花色调变黑,颇有宋代磁州窑孔雀绿黑花的效果。

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初步整理参考,孔雀绿FCF在3类致癌物清单中。

中文名

孔雀绿

外文名

Fast Green

别名

法翠 翡翠釉或吉翠釉

类型

致癌物

主要成分

作用

着色剂

陶瓷彩釉方面

孔雀绿釉的外观特征

孔雀绿

清代景德镇烧制的孔雀绿釉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它在外观上有三个重要特征,第一个重要特征是釉色青翠 亮丽,在中国古代陶瓷釉中极为少见。中国古代以铜着色的绿色釉彩品种很多,例如唐三彩、邛崃窑以及长沙窑的绿色釉彩等,它们的色调各不相同,但没有一个能够和孔雀绿釉相比。有些孔雀绿釉绿中带蓝,有人称之为“孔雀蓝”,一般认为蓝色是钴的作用,化学分析的结果表明,孔雀蓝多数与钴无关。第二个重要特征是釉层清澈,很少气泡、析晶和未熔釉料,例如在暂得楼展览会上展出的清康熙孔雀绿釉带盖梅瓶就是一例。第三个重要特征是釉面密布鱼子纹大小的细密开片,很有特色。

化学组成对釉色的影响

研究古陶瓷的学者们都知道,陶瓷的釉色与很多工艺因素有关,首先是着色剂的种类和浓度,其次是烧成气氛、烧成温度和釉层厚度等,助熔剂的化学组成对着色剂的发色也有很大影响,中国孔雀绿釉所具有的青翠亮丽的釉色除了与配方中含有大量二价铜离子有关外,也和大量钾离子密切有关。中国清代孔雀绿釉是一种用硝和石英砂配制而成的含钾量很高的高碱釉,如果用氧化铅、长石、草木灰或其它助熔剂代替硝,其他条件都不变,无论如何烧不出孔雀绿那样的色调来,长沙窑和邛崃窑的绿色釉彩就是最好的例子,虽然它们也是二价铜离子着色,但因为它们都不是高碱釉,而且还含有少量乳浊剂SnO和PO,所以不可能烧出孔雀绿那样的色调来。波斯和伊拉克地区的孔雀绿釉,KO含量不高但NaO含量很高。KO和NaO都属于碱金属氧化物,它们的化学性质和分子结构都相当接近,所以对釉色的影响差不多。KO是一种强烈的助熔剂,如果用量很高,再加上较高的烧成温度,釉的高温黏度就会变得很低,在这种情况下,釉层中的气泡就会全部跑掉,石英等颗粒状釉料也会全部熔入釉中,使釉达到完全玻化.釉的完全玻化再加上大量二价铜离子的存在和洁白瓷胎的衬托,其结果是釉色青翠,釉层清澈亮丽,如同翡翠一样,十分逗人喜爱。孔雀绿釉的主要着色剂是铜,铜含量都很高,例如宋代磁州窑为5.6%,明代法花彩介于3.4~5.2%,清代孔雀绿高达9.0% 扬州出土的波斯陶孔雀绿釉为2.5~3.7%。铜含量高有助于釉色愈加青翠.中国古代的孔雀绿釉中还含有少量FeO,但含量都小于1%,对釉色影响很小。清代以前北方烧制的孔雀绿釉还含有大量铅和少量乳浊剂SnO。化学分析的结果表明,SnO的出现与铜有关,在清代以前的孔雀绿釉中,如果釉中铜含量较高时,一般都会有锡出现,反之亦然,这说明锡可能是当时采用冶炼青铜时所产生的氧化铜渣皮作为配料而带进去的而不是特意加进去的,青铜是铜锡铅合金,清代时由于青铜生产已由黄铜和紫铜取代,黄铜和紫铜冶炼时产生的渣皮主要是氧化铜,不含锡,所以化学分析的结果没有发现锡.前面已经谈到,孔雀绿釉有时有点偏蓝,一般认为,蓝色是由于氧化钴造成的。但化学分析的结果表明,除了北方早期烧制的个别紫蓝色法华彩含有约0.6%的CoO外,多数孔雀蓝中都没有钴,早期烧制的紫蓝色法华彩除了CoO外,还含有少量MnO,,这是采用钴土矿作为CoO来源所造成的。孔雀绿釉属于二价铜离子着色,必须在氧化焰中烧成,烧成温度为950~1000℃。

染料方面

孔雀绿,绿色碱性有机染料。用来染丝、棉、毛等物。商品名有草酸盐和氯化锌两种规格,以前渔业上用的常为前者。孔雀石绿为翠绿色有光泽的结晶,属三苯甲烷类染料。化学名称为四甲基代二氨基三苯甲烷;分子式:CHCIN。极易溶于水,水溶液呈兰绿色。其在水生生物体中的主要代谢产物为无色孔雀石绿,无色孔雀石绿由于其不溶于水,残留毒性比孔雀石绿更强。孔雀石绿过去常被用于制陶业、纺织业、皮革业、食品颜色剂和细胞化学染色剂。

水产渔业

1933年起其作为驱虫剂、杀虫剂、防腐剂在水产中使用,后曾被广泛用于预防与治疗各类水产动物的水霉病、鳃霉病和小瓜虫病。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国内外学者陆续发现,孔雀石绿及其代谢产物无色孔雀石绿具有高毒素、高残留、高致癌和高致畸、致突变等副作用。孔雀石绿能引起鱼类的鳃和皮肤上皮细胞轻度炎症;使肾管腔有轻度扩张,肾小管壁细胞的胞核也扩大;更重要的是影响鱼肠中的酶,使酶的分泌量减少,从而影响鱼的摄食及生长。鉴于孔雀石绿的危害性,许多国家都将孔雀石绿列为水产养殖禁用药物。我国也于2002年5月将孔雀石绿列入《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中,禁止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目前已有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孔雀石绿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SCT3021-2004)标准同时检测孔雀石绿和无色孔雀石绿残留。

事件

英国食品安全警报 到国内相继发现孔雀石绿 2005年6月5日,英国食品标准局在英国一家知名的超市连锁店出售的鲑鱼体内发现一种名为“孔雀石绿”的成分,有关方面将此事迅速通报给欧洲国家所有的食品安全机构,发出了继“苏丹红1号”之后的又一食品安全警报。英国食品标准局发布消息说,孔雀石绿是一种对人体有极大副作用的化学制剂,任何鱼类都不允许含有此类物质,并且这种化学物质不应该出现在任何食品中。没过多久,国内就有媒体报道,在国内很多地方,尤其是河南、湖北等地的水产养殖和水产品运输过程中,孔雀石绿仍在被普遍使用。重庆市执法部门在某水产交易市场查获600多只含有孔雀石绿的甲鱼。有些地区则在鳗鱼制品中检出孔雀石绿。记者从我国鳗业工业委员会了解到,从今年7月1日起,日本政府开始对来自我国的鳗鱼产品强制检测孔雀石绿。所以,对于我国输日鳗鱼制品来说,又面临出口贸易壁垒的考验。农业部办公厅于2005年7月7日发布了《关于组织查处“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尽快组织开展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的专项整治工作。农业部渔业局马上组织调查组奔赴各地调查孔雀石绿问题,并组织专家商讨对策。网友就“孔雀石绿事件”发表的评论 新浪网友 从“苏丹红”到“孔雀石绿”,怎么都是英国发现的?我们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质检、食品研究人员等等)在干什么?水产商人是怎么有孔雀石绿的呢?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的确到了不能不管的时候了。从雀巢到三鹿,从苏丹红到孔雀绿,明天会又是什么?新华网友 一会儿是苏丹红,现在又出了孔雀石绿!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让人防不胜防!发现总比没有发现好,希望我们的食品安全预警系统走在前面,以保护公众安全。

危害原因

孔雀石绿禁而不止的症结所在 1.一些水产养殖生产者健康养殖观念认识不到位,现有养殖模式不能有效控制病害的发生,“孔雀石绿”对水霉病、鳃霉病、小瓜虫病和出血病的防治效果明显,价格低廉,一些使用孔雀石绿消毒后的鱼即使死了颜色也较为新鲜。 2.多年以来,我国水产养殖重视产品的数量,而对产品的质量关注不够。虽然“氯霉素”事件发生以后,我国水产养殖过程中药物使用和残留监控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水产品的安全有了很大改观。但部分水产养殖者安全用药意识差、同时相关的管理规定未完全落实到位,暗地使用违禁药物的现象时有发生。 3.大多数水产品市场尚未建立准入制度,对进入市场的水产品没有有效的药物残留监控机制。孔雀石绿替代品的研究现状 孔雀石绿主要用来防治水霉病和寄生虫病。目前国内渔药生产厂家推出了一些替代品,其中防治水霉病可以使用一些含碘的消毒剂。养殖过程中提倡进行综合预防,严防鱼体受伤;改良发病池水质,并用消毒剂消毒水体。可采用全池遍洒食盐及小苏打或亚甲基蓝等方法防治病原菌感染。

建议措施

对有效解决孔雀石绿问题的建议:要从根本上解决包括孔雀石绿在内的水产品安全问题,政府应该大力从以下个方面做好工作。 (1)大力推进健康、生态、安全水产养殖方式,“负责任渔业”建设,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素质。“负责任渔业”主要包括水产养殖过程中水质检测、疾病预防、科学用药、质量检测等,同时也包括养殖、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从业人员要对水产品的食用安全负责,保证向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水产品;同时也应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兼顾眼前利益和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2)推广国际通用的食品安全体系(HACCP)建设,建立水产品从餐桌到养殖场的可追溯制度。最终目标是消费者食用的每一份水产品都可追查出销售者、加工者、运输者、养殖者,而且水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养殖各个环节均建立起完善的HACCP控制体系。 (3)国家进一步加强水产用药安全的管理,广泛宣传水产用药管理规定,加快推进水产用药处方制的落实,提高水产病害的防治技术水平。同时应加强对非法用药的处罚,切实查处销售和使用违禁物的责任人和单位,违犯规定者取消其兽药经营权和水产品养殖资格,确保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研究院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1)利用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研究开发无公害渔用药物(如高效消毒剂、水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中草药等),淘汰高毒高残留的药物,使养殖户有药可用。 (2)建立“良好水产养殖操作规范(GAP)”,研究推广新的养殖技术和模式,通过优化养殖环境等措施达到有效避免或减少疾病的发生的目的,从而减少药物的使用。

黄志斌:切断孔雀石绿的供应链 加大药品研发力度(珠江水产研究所水生经济动物病害防治研究中心主任 研究员)孔雀石绿禁而不止的症结所在 据了解,使用孔雀石绿用于水产的养殖、运输环节。

使用者的心态主要有:①用于病害的防治如常见的水霉病以及一些寄生虫病;②运输保鲜。使用者均十分清楚孔雀石绿已列为禁用药,但仍在使用。

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使用者社会责任感淡泊:明知其有毒副作用,利益驱动、贪便宜,使用低价违禁品,减少个人损失,造成社会危害。 2、市场监管不力,孔雀石绿供应链仍存。农业部193号公告以及新《兽药管理条例》实施,均明确了销售及使用违禁药的后果及处罚办法。但未真正实施处罚。另外监管的方法不适用于打“游击”的不良供应商。只要市场上买得到,就有人自愿冒险使用,这是关键原因。 3、孔雀石绿替代品、无公害、高效低毒的渔药研究宣传推广力度有待加强。实际上孔雀石绿的治疗效果并不是特效的,目前已有一些替代品,效果也不错,只不过价格比孔雀石绿贵些,养殖户不想用。因此市场上只要有价廉的违禁药品存在,如孔雀石绿、呋喃唑酮,经销商推广替代品就不太热心,而企业推广新产品的难度也较大。当然水产动物寄生虫抗药性较强,也是造成滥用违禁药的一个因素。 4、优质水产品的市场保护难度大:有病必用药,用药要讲成本、效果。无毒无残留的水产品的价格与销量得不到保证,势必导致片面讲成本、讲利益。也是造成滥用价廉违禁药的一个因素。孔雀石绿完全可以用其它药物取代。从病害防治药物来看,孔雀石绿作为水产药物使用并不是不可替代。如用于防治水霉等真菌病,可选择的药物有亚甲基蓝、苯扎溴铵、单链季胺盐、双链季胺盐等表面活性剂;用于消毒的药物则较多,如次氯酸钠、氯制剂、碘制剂、表面活性剂、中草药制剂等;用于水质改良剂的则有光合细菌、EM菌等均可选用。这些药物实际许多水产药物生产厂家均已生产,并在市场上销售,只不过价格与孔雀石绿相比相对高些。使用成本大,导致使用者优先选择价廉有效的违禁药物。水产药物的研发严重滞后于生产实践 目前我国对高效低毒水产药物的应用研究严重滞后于生产实践。国家在这方面的投入与力度有所欠缺,目前尚无一个专门的研究机构。水产药物国家标准极少,水产药物大多移植于畜禽药物,有的干脆采用人用药。许多省的地方标准的处方大都来自企业,企业的处方大都非原创性。考虑到知识产权保护、市场不合理竞争等问题,肯花巨资真正投入到新产品研究的企业极少。大部分企业都是渴望通过捷径,取得新产品新标准的生产权。由研究所或专门研究机构提供的新药物寥寥无几。科研体制改革后,研究机构人员的精力大多花在申请大项目、发表论文上,对一些需先花一定资金成本(包括人员费),无国家专项资金投入,研究周期长的应用研究无暇顾及。这些因素均造成了水产药物的开发研究严重滞后于生产实践。对有效解决孔雀石绿问题的建议 要彻底解决孔雀石绿问题最主要的是彻底断绝孔雀石绿的供应链,让经营者、使用者付出高昂的代价,断绝经营、使用违禁药的念头。在这方面,政府应有所作为,并严格把关。

①把好养殖关,是根本:通过宣传教育,结合行政处罚、经济处罚等途径,让养殖户明白自身的社会责任,明白使用违禁药物的后果及应承担的风险。宣传上大力推广“绿色”渔药,倡导健康养殖。 ②把好流通关,是重点:渔业主管部门、兽药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宜分工明确,共同把好流通关,彻底断绝违禁药、养殖中水产药物原料药的流通渠道。 ③把好上市关,是关键:水产品作为特殊食品,上市环节的检疫很关键。解决孔雀石绿问题,政府还应该从另一方面有所作为:加强水产药物的研究开发力度,建议成立一个专门的研究机构,投入必要的基础研究设施,支付一定的起动资金,从药物筛选、临床验证、田间试验、环保评估、休药期等几方面重点开发针对危害性大、流行广的主要病害的防治药物,包括禁用药替代品研究。作为研究院所则应全力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及时了解病害的新情况、水产药物的国内外动态。在政府资助下,投入必要的人力、财力,加快新水产药物的开发进度,及时满足养殖生产的需要。

杨先乐:呼吁政府关注 严肃药品整顿(上海水产大学 教授)

孔雀石绿禁而不止的症结所在 1、孔雀石绿本身价格比较便宜,一公斤才三十几块钱,用作水产病害的治疗成本比较低,并且很容易买到。 2、孔雀石绿治疗鱼病效果好,尤其是对治疗水霉病和小瓜虫病有特效。在其病防领域没有适合的替代药物出现,寻找合适的替代药品,要做的工作还很多。 3、监管机制不完善。目前市场上孔雀石绿很容易买到。属于兽药管理部门监管的药品应用在了水产养殖领域,使管理出现漏洞,管理不顺畅。 4、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不健全。水产品进入市场,缺乏质量安全检测,含有药残的水产品很容易进入市场。 5、养殖户科技意识不够,对孔雀石绿危害性认识不深。现在他们普遍认为使用孔雀石绿是件很正常的事情,没有认识到其严重的危害性。

对有效解决孔雀石绿问题的建议 1、对流通、使用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出台一些强硬措施。 2、加强宣传,让渔民充分认识到孔雀石绿的危害性。 3、国家要加大投入,不光是孔雀石绿,还有其它一些禁用药物的整顿都需要开展。我们现在提倡的绿色水产品、无公害水产品,并不是说“不用药”,因为养殖业的发展要走向集约化,药品使用不可避免,所以药物研究投入要加大。关于孔雀石绿替代药品的研究,国家应给予一定的资助。新药品的研发、推出并不定很困难,但如果仅仅靠民间研究,任其自然推广就很难了。 4、科研单位要加大应用型研究,就是从解决生产实际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入手。 5、呼吁政府重视“孔雀石绿”等药残问题,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和谐发展。叶金云:加强监管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浙江水产研究所 所长)孔雀石绿禁而不止的症结所在: 1、孔雀石绿的危害性是在近几年才发现的,但在此之前,该产品被广泛用于水产养殖过程中对真菌性疾病的防治,且价格低廉,疗效显著。目前,社会上仍有大量以前出版的相关专业出版物、科普读物等资料在流行,多数的水产养殖者一旦发现“水霉病”等常见真菌性疾病,首先想到的控制办法便是用“孔雀石绿”进行治疗,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孔雀石绿”是控制“水霉病”的特效药,这一观点可谓根深蒂固,短时间内难以改变。 2、国家尽管已明令禁用“孔雀石绿”,但对该物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管理仍不到位。“孔雀石绿”的粗制品是化工染料——碱性绿,该物品在任何的化工染料店都能买到。 3、对广大水产养殖者的宣传教育不到位。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多数养殖者的文化素质都不高,对此项禁令的了解和接受程度均难以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有些是明知故用,有一些是对危害认识不足,还有一些根本就是不了解有此项禁令。对有效解决孔雀石绿问题的建议 由于目前对“孔雀石绿”替代物的研究主要是一些企业行为,其所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均是有限的,所以,对产品研究的深度、广度也有相当的局限性,还难以达到社会的要求。我国是一个水产养殖大国,要发展成为一个水产养殖强国,类似要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孔雀石绿”只是其中的一个而已。因此,基于长远发展考虑,政府和科研院所要做的工作主要是: 1、加强水产用药的经营和管理是当务之急。较之于已实施GMP管理的兽药企业而言,兽药(水产药)的经营和使用管理力度还不够,其中,对使用者的管理难度会更大。 2、加强专项研究投入。我国对该类产品有巨大的市场需求,有相应的产品上市,才有可能取代或禁用某一产品,否则见效会很难。 3、加强对广大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4、相关研究所与企业联合攻关,做好相应的基础工作,为政府决策和产品推广提供保障。国家主管部门高度重视 全力应对“孔雀石绿”近年来,农业部非常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组织开展了无公害水产品认证、无公害养殖基地认证,渔药、水产苗种、渔饲料等农资打假活动,中央财政每年列支600万元对重要养殖产品进行药物残留监测工作。为配合新修订的《兽药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去年农业部渔业局还组织编写了《新编渔药手册》、《渔民必读》、《水产质量安全管理手册》等,开展了不同层次的渔药管理研讨、培训活动,起草了《渔用药物使用准则》、《负责任水产养殖行为守则》,旨在从正面引导养殖生产者采用健康的养殖方式,减少养殖病害的发生,加强养殖质量过程管理。今年农业部还发出《关于下达2005年度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要求全年水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下达9390批次。近期,农业部渔业局组织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水产科学研究院,分赴广东、海南、北京、天津、河北等到地,开展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督查工作。这些工作推动了各地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建立,强化了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水产养殖产品质量安全公共管理职能。但是,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是一个涉及生产、销售、使用等多个环节的系统工程,需要对市场、运输、养殖等多个管理环节的协调配合,以及畜牧兽医、渔业、卫生、质检、工商、公安等多部门的参与。

记者从农业部渔业局获悉,为加强对孔雀石绿为重点的养殖禁用药物使用环节的整治工作,渔业主管部门今后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水产养殖安全用药知识普及工作。要求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和病害防治中心深入到养殖企业和池边塘头,对养殖生产者进行病害防治和用药基础知识的讲解,对养殖生产过程中的用药进行具体指导,督促渔民按照水产养殖安全用药的有关规定、标准科学防病、合理用药,提高养殖生产者的安全用药的知识水平,树立质量安全意识。

(二)尽快颁布《水产养殖负责行为守则》、《水产养殖安全用药规范》,开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试点工作,推广健康养殖模式,加大无公害水产养殖技术规程及行业标准的实施力度,引导养殖者合理投饲、科学管水、安全用药,提高养殖生产综合管理水平,尽可能减少养殖病害的发生。

(三)与兽医主管部门开展孔雀石绿等水产养殖禁用药物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各地自查情况,组成督查组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养殖环节中《兽药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和标准的执行情况,督促建立养殖生产日志和养殖用药记录制度,切实推动水产养殖用药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四)近期拟组织有关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对重点养殖区、重点养殖品种孔雀石绿药物残留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同时要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兽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加强对养殖用药品环节的监督查处,切实履行对水产养殖用药的监督检查等法律赋予的职责。

(五)首批在京、津、沪、广州、深圳五大城市,将孔雀石绿的检测列入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指标之一。 “孔雀石绿”带给我们的思考 1.要保障消费者吃上“放心鱼”,还需要什么样的长效机制?

2.从“氯霉素”到“孔雀石绿”,应该说一个个风波不是偶然的,我们的政府总是很被动地出一个问题,忙于应对一个问题,这给我们提出如何建立健全水产品安全预警机制的问题,防患于未然? 3.早在2002年,国家就禁止在渔业生产经营环节使用“孔雀石绿”,然而其替代品的研究为什么迟迟滞后于生产的发展需要? 4.为什么农业部有关公告及新的《兽药管理条例》早已明确了销售及使用违禁药的后果及处罚办法,但从未真正实施处罚。 5.作为染料的孔雀石绿,在渔业上是“禁”品,如何有效制约销售环节,是否应该参照危险化学品实行专营?买卖的数量及去向应该实行备案制。这也是考验我们执政能力的一张试卷。本刊呼吁:水产品相对其它动物源性食品来说,营养价值高,味道鲜美,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良好的质量安全也是其受欢迎的重要原因。水产品安全一直是人们比较关心的问题,也是渔业主管部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保持水产食品在人们饮食中的优势地位,必须由政府、科研单位和广大的渔业生产者共同努力!不健全的体制可以改善,落后的观念也可以更新,发展水产业就要有科学、健康、和谐的理念。广大渔民朋友是水产业发展的主体,是行业的推动者,也是最终的受益者,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去维护我们行业的形象,摒弃一切有损行业发展、有损人民健康的活动。杜绝使用像“孔雀石绿”一样的禁用药物,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养殖生产者、经营者及管理者的每个人都应肩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社会是当今时代发展的主题,涉及水产品管理的各个行业、各个部门应该形成统一的思想,实现管理的最恰当体现,使管理更加顺畅,为和谐社会发展提供最优质的保障!

石材孔雀绿

孔雀绿

中文名:孔雀绿

英文名:Peafowl Green

产 地:中国 湖北 | Hubei

色 系:绿色

岩石特征:曲线纹、深绿色蛇纹石

使用领域:室内外高档装饰、构件、洗手盆、工艺品、台面板、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