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北方和西方各族的泛称。匈奴人曾自称为“胡”。《汉书·匈奴传》载,孤鹿姑单于致武帝书曰:“南 东北古代民族有大汉,北有强胡。

中文名

东北古代民族

别名

中国古代北方和西方各族

所属地区

今西拉木伦河两岸

中国古代北方和西方各族的泛称。匈奴人曾自称为“胡”。《汉书·匈奴传》载,孤鹿姑单于致武帝书曰:“南

东北古代民族

有大汉,北有强胡。胡者,天之骄子也。”正因为匈奴人自称为“胡”,并为汉人所熟知,故对于活动在匈奴之东的民族称为“东胡”。战国时期活动于榆中(今内蒙古伊克昭盟准格尔旗一带)的有“林胡”,活动在林胡之西的楼烦亦被称为“胡”,故赵武灵王十九年(前307)仿效林胡、楼烦的服装式样及作战方式就被称为“胡服骑射”。汉通西域之后,西域各族也被称为胡。于是把匈奴称为北胡:把乌桓、鲜卑称为东胡;而匈奴以西、葱岭以东各族称为西胡。对上述各地传入中原的物品,常在名称前加一“胡”字,《后汉书·五行志》载汉灵帝好胡服、胡饭、胡笛、胡舞,此“胡”均指西胡而言。

魏晋以后,“胡”字应用更加广泛,其活动于中原的各少数民族大多被称为“胡”。如《晋书·姚兴载记》有平凉胡金豹,《魏书·世祖纪》有上郡休屠胡金崖,《晋书·沮渠蒙逊载记》及《宋书·氐胡传》俱载蒙逊为临松卢水胡人,《晋书·石勒载记》及《魏书·羯胡石勒传》俱称石勒为羯胡。苻秦时重修的“邓太尉祠碑”冯翊护军所统有支胡,《周书·稽胡传》有稽胡(亦称山胡)等。

东胡

中国古代北方民族。因分布在匈奴(胡)以东而得名。战国末叶,东胡南与燕为邻。约当燕昭王在位时(前311~前279),燕将秦开原为质于东胡,归而统军攻之,东胡退千余里,于是燕设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5郡,筑长城自造阳至襄平,以防东胡。当其最盛时,常威胁燕、赵。公元前209年,匈奴冒顿杀父自立为单于,东胡恃其强先后遣使向冒顿索取名马、阏氏,再进一步要求匈奴完全将东胡与匈奴之间的瓯脱地放弃,让东胡独占两族间都不驻牧的缓冲地带。冒顿大怒,领兵击灭东胡,掳其民和畜产。属东胡系统的乌桓、鲜卑均被匈奴所役属。东胡是游牧民族,经济生活以畜牧业为主,兼营狩猎。后来逐渐有了农业和手工业。阶级分化很明显,在战争中俘掠人口。

由于历史文献对东胡政权的组织和制度以及东胡人的社会生活记载极为简略,因此目前对东胡人的分布、东胡王国社会性质,以及东胡与乌桓、鲜卑的关系,研究者尚有不同意见.

乌桓

乌桓最先活动于今西拉木伦河两岸及归纳里河西南地区。乌桓人先是过游牧生活,至汉代产生了男女分工的家庭手工业。《后汉书·乌桓传》云:“妇人能刺韦,作文绣,织毼。男子作弓矢、鞍勒,锻金铁为兵器。”乌桓社会习俗上保留着母系氏族的许多遗迹。如,“贵少贱老,其性悍骜。怒则杀父兄,而终不害其母。以母有族类,父兄以己为种,无报复者故也。”“其俗从妇人计,至战斗时乃自决之。”

乌桓社会,由若干“部”组成,各“部”有许多邑落,其首领由公众推选。“常推募勇健能理决斗讼相侵犯者为大人。邑落各有小帅,不世继也。数百千落自为一部。”邑落和部的首领在群众中有颇高的权威。“大人有所召呼,刻木为信,邑落传行。无文字,而众莫敢违犯。氏姓无常,以大人健者名字为姓。大人已下,各自畜牧治产,不相徭役。”乌桓社会内部有自相约束的法规:“其约法,违大人言死。盗不止死。其相残杀,令部落自相报。相报不止,诣大人乎之。”

据文献所述,汉代乌桓社会的基层组织邑落及其上的“部”中,阶级在日益分化,统治阶级在逐步形成。他们在军事上拥有特权。在财产所有制方面,乌桓表现为二重性。土地和牧场,一部分归邑落公有,一部分属于家族私有,畜产则为各家族或个人私有。乌桓的邑落,这时,有的已经不是血缘的群体,而是一种地域的共同体。所谓“氏姓无常,以大人勇健者名字为姓”,这样的家族或个人,正是没有氏族只有家族的人们。他们或者是由外地来的,或者是战争中的俘虏。如东汉末年,“(袁)绍子尚败,奔蹋顿。时幽、冀吏人奔乌桓者十万余户”。这十多万户汉人移入乌桓,与之错居杂处,对于乌桓的邑落转化为地域的共同体是有作用的。

乌桓社会在剧烈变化中产生了奴隶阶级。乌桓被匈奴征服,为其所奴役。欠交租税的乌桓人被匈奴贩卖为匈奴家族奴隶。东汉初年,乌桓豪帅跟随匈奴奴隶主掠夺并蓄养奴婢。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辽西乌桓大人郝旦等九百二十二人率众向化,诣阙朝贡,献奴婢、牛、马及弓、虎、豹、貂皮。”此后,乌桓入居缘边塞年十郡,侵掠居民之事仍不断发生。

乌桓与周边各族有错综复杂的密切关系。自匈奴击破鸟桓后,乌桓势孤力单,役属于匈奴。匈奴单于每年向其征收牲畜、皮革,若过时不交,便没收其妻子为奴婢。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汉将霍去病击破匈奴左地,因徙乌桓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东、辽西五郡塞外,即今老哈河流域、滦河上游及大小凌河流域之地,为汉侦察匈奴动静,并在幽州置护乌桓校尉,监领乌桓,使不得与匈奴通。王莽执政,令乌桓不再向匈奴缴纳皮布税,匈奴遂劫掠乌桓人畜。王莽又驱乌桓攻匈奴,以乌桓妻、子为质,以杀戮为威,乌桓遂降匈奴。东汉初,乌桓与匈奴联兵扰乱代郡以东各地。后来匈奴内乱,乌桓乘机攻击,匈奴转徙漠北。光武帝刘秀乃以金、帛贿赂乌桓大人。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辽西乌桓大人郝旦等九百二十二人降汉,贡献奴婢、牛马、弓及貂皮等。汉乃封其渠帅、大人共八十人为王侯、君长,许其从塞外内迁,驻牧于辽东属国、辽西、右北平、渔阳、广阳、上谷、雁门、朔方等十郡障塞之内,其地大约相当于今东北大凌河下游、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和中部、内蒙南部、鄂尔多斯草原一带。并置乌桓校尉于上谷宁城(今河北怀来),掌赏赐、质子、关市诸事。经明帝、章帝、和帝三世,汉与乌桓相安无事。

乌桓南徒后,原居地为鲜卑所占,少数留居塞外者皆归降鲜卑,自二世纪初起,常助鲜卑、南匈奴寇掠汉边;塞内乌桓则多从乌桓校尉抗击鲜卑、匈奴。二世纪中,汉与南匈奴对抗,各郡乌桓或从汉攻匈奴,或与匈奴联兵攻汉。二世纪末,汉还利用乌桓骑兵镇压各地起义军,参与中原内部的政治斗争。献帝初平元年(公元190年),辽西乌桓大人丘力居死,其侄蹋顿即位,有武略,统一了辽东、辽西、右北平三郡乌桓。在中原内部纷争中,袁绍因被曹操击败,其子袁尚往奔辽西,投靠蹋顿。建安十二年(公元207年),曹操远征乌桓,战于柳城(在今辽宁朝阳市南)。乌桓败绩,蹋顿及各王以下被斩,降汉者二十余万口。曹操使柳城降者及幽州、并州各郡乌桓共万余落徙居中原。其妻、子为人质、精壮随军作战。由是三郡乌桓号为天下名骑。残留故地的乌桓,因其地不久即为鲜卑所占,均与鲜卑融合:内徙者则渐为汉人所同化。

鲜卑族

一、族称族源及迁徙

“鲜卑”作为一个部落集团的名称,约始见于东汉。

鲜卑一名,有学者认为鲜卑即“犀毗”,亦称“师比“,指胡人的带钩而言。此带钩初出自东胡,战国时传入赵国等。《史记·匈奴传·索隐》引张晏言指出:“鲜卑郭落带,瑞兽名也,东胡好服之。”“郭落”为兽之义,“鲜卑”意为瑞祥或神,合之为瑞兽或神兽。东胡人以鹿等瑞兽状铸镂带钩上,即所谓“鲜卑郭落带”,译言瑞兽带或神兽带。知春秋战国时,东胡已有鲜卑之名,东汉以前复以鲜卑名山或名族。另有学者认为此带钩名与作为民族实体的鲜卑不能混为一谈。

另外,有的学者还认为鲜卑族称系由其部落酋长之名转化而来。鲜卑为满语Sabi(意即吉祥)的译音,原为此部落酋长,后以其名为族称。

关于鲜卑的起源目前尚无一致看法。东汉人应奉上桓帝书云:“秦筑长城,徒役之士亡出塞外,依鲜卑山,因以为号。”东汉服虔则云:“东胡,乌桓之先,后为鲜卑。”又云:“山戎,盖今鲜卑。”胡广亦云:“鲜卑,东胡别种。”晋代王沈《魏书》、司马彪《续汉书》等均说明,鲜卑与东胡有密切的渊源关系。东胡部落联盟(或民族)被匈奴击破后,鲜卑从中分离出来。那末,鲜卑在加入东胡部落联盟前,又从何族发展来的呢?

或谓鲜卑先世似与九夷中的白夷有关,属于东夷北支系统。从拓跋鲜卑称东部鲜卑为白部,氐人称慕容鲜卑为白虏,均可印证此点。《晋书·慕容廆载记》提到慕容氏的祖先“世居北夷,邑于紫蒙之野,号曰东胡”。《十六国春秋·前燕录》指出:“以君北夷,世居辽左,号曰东胡。秦汉乏际为匈奴所败,分保鲜卑山,因复以为号。”都说明东部鲜卑是北夷(或东夷、东北夷)的一支,很可能是《竹书纪年》所记九夷中的白夷,留下了尚白的习俗,故被沿称为白部或白虏。

但据东汉服虔云,“山戎,盖今鲜卑”,说明鲜卑由东胡上溯,其先当为山戎,而后融合于东胡。《逸周书·王会篇》云:“东胡黄罴,山戎戎菽。”山戎亦称北戎、无终、代戎,戎人的一支,春秋初曾分布于今山西省太原市至河北省玉田县西北无终山一带。主要在今河北省北部、辽宁省西南部、内蒙古自治区东南部三者交插地。山戎与东胡相邻,《史记·匈奴传》云:“唐虞以上有山戎、猃狁、荤粥,居于北蛮,随畜牧而转移。”未提及东胡,也许山戎为东胡之先,系鲜卑源流之一。春秋时,齐桓公曾北伐山戎。东胡、山戎时期,鲜卑之称当已存在,只是东胡强盛,与燕、匈奴争锋而声誉大著,其余诸部名号不显而已。也许在东胡联盟集团内部,仍以各自名号相称,亦未可知。战国前后,东胡势盛,山戎可能去名号而入于东胡部落联盟。东胡是一个包括许多不同族属和名号的大小部落的联盟(一说为民族)。秦汉间,匈奴“大破灭东胡王,而虏其民人及畜产”。“民人”当指东胡王所在本部,而非后来的乌桓和鲜卑,故称鲜卑为东胡之别种或余支。

由于鲜卑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部落集团,族源也出现多元现象。从上述可知,最初的鲜卑部落可能是源于山戎和东夷北支的白夷等。根据各部落发源地区和同其它部落融合情况,大致可分为东部鲜卑和北部鲜卑,后又在两者基础上演化出西部鲜卑。东部鲜卑起源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的鲜卑山,即今科尔沁右翼中旗西哈勒古河附近的大罕山,亦即辽东塞外之鲜卑山,大兴安岭东侧的浅山区和广漠草原地带,与其西南面的阿鲁科尔沁右翼中旗西北140里之乌桓山遥遥相应。北部鲜卑在大鲜卑山,即今大兴安岭北段。

鲜卑分布在乌桓之北,两者均受匈奴役属,与汉朝保持时战时和关系。随着乌桓的南迁,鲜卑也不断南移填补其故地。公元前121(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19(四年),霍去病两次击败匈奴左贤王、徙乌桓于上谷等五郡塞外,原分布在鲜卑山的鲜卑人随之向西南迁至乌桓故地饶乐水(今西拉木伦河)流域,而分布在大鲜卑山的拓跋鲜卑先祖不久也南迁至大泽,即呼伦贝尔草原一带。东汉初,乌桓由五郡塞外南迁,鲜卑则南迁至五郡塞外。东汉和帝永元年间(公元89—105),北匈奴为汉朝与乌孙、丁零、乌桓、鲜卑等击败,被迫西迁,于是鲜卑大规模成扇形南迁西徙,进至匈奴故地。留在漠北的10余万落匈奴余众,亦自号鲜卑,于是鲜卑诸部崛起于我国北方。

鲜卑在南迁西进的过程中,复与匈奴、丁零(高车)、乌桓、汉人等融合而形成为许多新族别。如和匈奴余种在草原地带错居杂处,相互婚媾,在南部出现了胡父鲜卑母的铁弗匈奴,在阴山以北出现鲜卑与敕勒融合的乞伏鲜卑先祖。在西拉木伦河一带,由于南匈奴之后字文氏从阴山迁到此地,统治了当地鲜卑,而出现了宇文鲜卑等。檀石槐、轲比能等部落集团及后起的宇文氏、慕容氏、段氏,被称为东部鲜卑。北部鲜卑进入匈奴故地后,与匈奴余部融合,成为鲜卑父胡母之拓跋氏。而慕容氏的一支吐谷浑西迁,与当地羌人等融合成为吐谷浑部。当拓跋鲜卑建立北魏统一中原后,便把鲜卑名称据为己有,称慕容氏、段氏为东部、白部或徒河(徒何),称字文氏为匈奴。

总之,鲜卑是一个内涵相当复杂的民族共同体,各部之间很不平衡。按其发源地和后来迁徙分布及与其它诸族、部落的融合情况,大致可分为东部鲜卑、北部鲜卑和西部鲜卑,总人口数达二百数十万人。东部鲜卑经过檀石槐、轲比能等部落联盟时期,后来发展成为慕容氏、段氏、宇文氏;北部鲜卑主要是指拓跋鲜卑;西部鲜卑主要由河西秃发氏、陇右乞伏氏以及青、甘吐谷浑组成,其中慕容氏、乞伏氏、秃发氏,在十六国南北朝时期分别在中原和河陇地区建立前燕、后燕、西燕、南燕、西秦、南凉;拓跋氏建立代国,后又建立北魏,并统一北方,兼并其它鲜卑诸部;宇文氏建立北周;吐谷浑在今甘南、四川西北及青海等地区建立国家,一直延续到隋唐之后。

二、早期鲜卑的经济和社会结构

鲜卑与乌桓相同,初为游牧民族。在占据老哈河及其以南地区以前,主要生产是畜牧和射猎捕鱼,这与它所处地理环境密切相连。西拉木伦河及其以北地带可划为两个部分:西部系草原和湖泊,宜于游牧;东部系山陵森林,宜于狩猎。至于南边的老哈河流域则宜于种植和渔业。因而当鲜卑主要生活在林木葱郁、水草茂盛,而人口稀少的地区时,则从事狩猎兼游牧。史称“其兽异于中国者,野马、羱羊、端牛,端牛角为弓,世谓之角端者也。又有貂豽、鼲子,皮毛柔蠕,故天下以为名裘”。直至东汉末桓帝、灵帝时,鲜卑人还保持着游牧兼狩猎的生活方式。当时,“鲜卑众日多,田畜射猎,不足给食。后檀石槐乃案行乌侯秦水,广袤数百里,淳不流,中有鱼而不能得。闻汗人善捕鱼,于是檀石槐东击汗国,得千余家,徙置乌侯秦水上,使捕鱼以助粮”。随着鲜卑人大批从东北地区向蒙古草原中部、西部转移,辽阔的草原为游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曹魏时仍以畜牧业为主。鲜卑经常以牛马与汉魏进行交易。222年(曹魏黄初三年),轲比能等驱牛马7万余口交市,换回中原地区的精金良铁及布帛彩缯、粮食等生活用品乃至奇珍异宝。鲜卑大人并常以马为奇货,用禁售相要挟。如魏初东部鲜卑各部大人“乃共要誓,皆不得以马与中国市”。

鲜卑从游牧向农耕的转化过程比乌桓人要长得多,而且各部之间发展很不平衡。魏晋时鲜卑的一些部落才逐渐兼营农耕,大规模的农耕是在进入黄河流域以后才出现。

鲜卑人手工业的发展,与乌桓相比,要迟缓得多。直至东汉末,在汉人的影响下,兵器等的制造才有较大的起色。当时袁绍占据河北,不少汉人逃亡到鲜卑部落中,带去冶炼铸造等工艺,“教作兵器铠楯”,使鲜卑的手工业得以发展。

由于对外战争掠夺及与中原地区互市,迅速地增加了鲜卑部落大人等的财富,促进了内部的贫富悬殊和阶级分化。鲜卑对边郡的钞掠史不绝书,特别是檀石槐以后更为频繁,掠取财物,抢夺人口,动以千数,使其为鲜卑人从事奴隶式的畜牧业、手工业劳动。而部落大人对战利品有分配权,往往控制了其中的大部分。同时对外互市的大权也控制在大人豪帅手中,他们掌握了大量牲畜和中原地区的商品,从中盘剥一般牧民。鲜卑与乌植相似,当时社会已逐渐形成部落豪帅、大人等统治、剥削阶级;一般部落成员是被统治、被剥削阶级;处于最下层的是奴隶。随着部落大人权势的增强及部落联盟进一步形成,部落君长往往自尊为单于(“广大”之意,循匈奴之俗),后其臣民又称之为可汗。可汗,一作可寒,原为“神灵”、“上天”之意,初为尊崇神祗上天之称,其后假借为臣民对君主之尊称。拓跋部、乞伏部、慕容部、吐谷浑等首领都有被尊称为可汗的。但作为最高统治者的称号,则始于402年柔然首领社统一漠北自称丘豆伐可汗。其意逐渐演化为“皇帝”、“君主”。逮至两晋时,鲜卑入居中原,则称主称帝,封臣赐爵,成为封建统治阶级,而鲜卑一般部众也成为封建制度下的臣民。

鲜卑的社会组织也与乌桓相同,即由落、邑落、部构成。邑有小帅,部有大人。到檀石槐时,其军事、政治结合体中的邑,虽与乌桓、鲜卑早期的邑有承袭关系,但性质发生了变化。檀石槐将用武力合并起来的,东起辽东、西至敦煌,南接汉边,北邻敕勒的广大领域,划分为三部六十余邑,各邑辖地广阔,与乌桓、鲜卑早期自然形成的邑落有很大区别。檀石槐死后,其三部六十余邑的体制随之瓦解,大人世袭制也逐渐代替了大人选举制,它标志着鲜卑阶级分化加深和私有制的进一步确立。豪帅虽受汉魏政府封赏,但仍一直保持着部、邑落结构,鲜卑的武装未从邑落结构中分化出来,虽与汉魏军队联合作战,但不受汉魏控制。直至西晋始有“晋鲜卑率善邑长”、“晋鲜卑率善仟长”、“晋鲜卑率善佰长”的出现,而逐渐从邑落结构中分离出来。不过氏族制的遗风至公元3世纪轲比能时依然存在。如史称轲比能“每钞略得财物,均平分付,一决目前,终无所私,故得众死力,余部大人皆敬惮之”。鲜卑诸部进入中原建立政权后,逐渐汉化,依照汉魏典章制度设官置守,统治机构渐趋完备,封建等级制度日益森严。

三、婚姻家庭和文化习俗

鲜卑的婚姻制度大体上与乌桓相似,保留了掠女,以牛羊为聘礼,为妻家服役;父兄死,妻后母执嫂;女子婚嫁前有一定性生活自由。史载:“以季春月大会于饶乐水上,饮讌毕,然后配合”。或说“常以季春月作乐水上,嫁女娶妇,髡头饮宴”。髡头是鲜卑发式的一个特点,男子娶妇,女子出嫁都要髡发。可能是剃发去周围,留顶发之大部分,垂辫于后。拓跋鲜卑的索头,可能就是辫发。从现象上看,包含了群婚,对偶婚、个体婚的各种形式,但原始群婚只是习俗上的残留和礼仪上的象征。已从对偶婚走向一夫一妻制,随着父系家长制的确立,也出现了一夫多妻制,并保留了一些氏族制的痕迹。因而家庭已脱离了氏族制家庭的同居关系,而进入人口较多的个体家庭生活。在个体婚制中,男性属于统治地位,由于财产的继承关系,要求女方严守贞操,鲜卑也是如此。例如,檀石槐的父亲投鹿侯,从匈奴军三年,其妻在家生一子。投鹿侯回来后,大加责怪欲杀之。其妻不得不编造谎言说:“尝昼行闻雷震,仰天视而电入其口,因吞之,遂妊身。十月而产,此子必有奇异,且长之。”投鹿侯仍不相信,其妻不得不把儿子送至娘家收养,号檀石槐。

宗教信仰,鲜卑与乌桓同,初期信崇巫术,祭祀天地日月星辰山川。进入中原及西迁关陇河西后,逐渐信仰佛教,有的兼奉道教。寺字林立、石窟遍布,著名的有大同云岗、洛阳龙门石窟、敦煌千佛洞、天水麦积崖、巩县石窟寺、响堂山石窟、永靖炳灵寺石窟等等。在雕塑绘画艺术上,既创造了佛、菩萨金刚、梵天王、飞天之类栩栩如生的形象,又展示了鲜卑文化与中原及西域文化交融之璀灿画卷,并对了解当时社会生活各方面提供了珍贵资料。丧葬习俗方面,也与乌桓类似,敛尸以棺,殉以狗、乘马、衣物等。一般为土葬,如《宋书》记载拓跋鲜卑的葬俗说:“死则潜埋,无坟垄处所,至于葬送,皆虚设棺枢,立冢椁,生时车马、器用皆烧之,以送亡者。”

语言文字,据《后汉书·鲜卑传》和王沈《魏书》载,鲜卑“其言语习俗与乌丸同”,属东胡语分支,一说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认为与蒙古语“相去无几”。初鲜卑无自己文字,刻木为信,邑落传行。入中原后,通行鲜卑语,但逐渐汉化,用汉字,兼说汉话。一说北朝时曾有鲜卑文,后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