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药,汉语词语,是一种黑色或棕色炸药,由硝酸钾、木炭和硫磺机械混合而成,最初均制成粉末状,以后一般制成大小不同的颗粒状,可供不同用途之需,在采用无烟火药以前,一直用作唯一的军用发射药。[1]

中文名

火药

外文名

gunpowder

别名

黑火药

发明的意义

推进了世界历史的进程等

地位

是中国四大发明之一

分类

点火药、发射药、固体推进剂等

释义

可由火花、火焰等引起剧烈燃烧的药剂

拼音

huǒ yào

近义词

炸药

引证解释

⒈ 受热或撞击后立即引起爆炸的化合物或混合物。

明·宋应星《天工开物·火药》:“凡火药以硝石硫黄为主,草木灰为辅。硝性至阴,硫性至阳,阴阳两神物相遇於无隙可容之中,其出也,人物膺之,魂散惊而魄齏粉。”

清·和邦额《夜谭随录·烽子》:“﹝予﹞乃取火鎗火药下铅子,向妇人发之。”

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第一章第一节:“在很早的时候,中国就有了指南针的发明。还在一千八百年前,已经发明了造纸法。在一千三百年前,已经发明了刻版印刷。在八百年前,更发明了活字印刷。火药的应用,也在欧洲人之前。”

⒉ 药剂名。

南朝·宋鲍照《松柏篇》序:“呼吸乏喘,举目悲矣,火药间缺而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