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赵国的廉颇和蔺相如的并称

拼音

lián lìn

注音

ㄌㄧㄢˊ ㄌㄧㄣˋ

解释

廉颇和蔺相如

基本信息

词目:廉蔺(廉蔺)

拼音:lián lìn

注音:ㄌㄧㄢˊ ㄌㄧㄣˋ

详细释义

典源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后汉书》卷七十《孔融传》

“时年饥兵兴,操表制酒禁,融频书争之,多侮慢之辞。既见操雄诈渐著,数不能堪,故发辞偏宕,多致乖忤。又尝奏宜准古王畿之制,千里寰内,不以封建诸侯。操疑其所论建渐广,益惮之。然以融名重天下,外相容忍,而潜忌正议,虑鲠大业。山阳郗虑承望风旨,以微法奏免融官。因显明雠怨,操故书激厉融曰: ……‘ 昔

廉蔺

小国之臣,犹能相下。 ’ ”[1]

典源译文

当时,饥荒战乱,曹操上表请禁酒,孔融多次写信给曹操,认为不要禁酒,而且词多侮慢。,已经看到曹操奸雄诡诈,渐渐显露,多不能忍受,所以说话偏激,常常触犯了曹操。又曾经上奏认为应当遵照古时京师的体制,千里以内,不封建诸侯。曹操怀疑他所说渐广,更加害怕他。然而,因为孔融名重天下,表面上装着容忍,暗中却嫉忌他的正确的议论,怕阻抗他的大业。山阴郗虑揣摩曹操的心事,按蔑视国法奏免孔融的官。为了显明雠怨,曹操故意挑拨孔融。说:“……从前廉颇、蔺相如小国的臣子,尚且能够相让。”

释义

战国时赵国的廉颇和蔺相如的并称。两人皆为赵功臣。蔺拜相,廉不服,欲与为难。蔺以国家利益为重,不与计较。廉 终于觉悟,两人成刎颈之交。见《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唐·李贤注:赵惠文王与秦昭王会黾池,归,拜蔺相如为上卿,位在廉颇右。颇曰;“吾不忍为之下,必辱之。”相如每朝,常避之。颇闻之,肉袒负荆谢之,相与为刎颈之友。事见《史记》。[1]

运用示例

晋 曹摅 《感旧诗》:“

廉蔺

门易轨,田窦相夺移。”

《宋书·张永传》:“当远慕

廉蔺

在公之德,近效平勃忘私之交。”

唐 高适 《李云南征蛮》诗:“

廉蔺

若未死,孙吴知暗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