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基-4-硝基苯,一种有机物,CAS号99-99-0该产品为一般危险化学品,需要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相关证件备案后方可购买

中文名

对硝基甲苯

别名

对硝基甲苯

外文名

p-Nitrotoluene

分子量

 137.1378

分子式

CH C H NO ;C H NO

CAS号

99-99-0

外观

黄色斜方立面晶体

水溶性

不溶

原子质量

137.1378

性质

黄色斜方立面晶体。

相对密度1.1038(75/4℃)。【相对密度(水=1)1.29;相对密度(空气=1)4.72】

熔点51.7℃。

沸点238.5℃。

折射率nD(15℃)1.5382。

蒸汽压0.13kPa/53.7℃。

闪点106℃。

易燃。

不溶于水,易溶于乙醇、乙醚和苯。

制备方法

甲苯用混酸硝化,经分离而得对硝基甲苯,同时联产邻硝基甲苯。

用途

主要用于制造对甲苯胺;甲苯二异氰酸酯;联甲苯胺;对硝基苯甲酸;对硝基甲苯-2-磺酸;2-硝基对甲苯胺;3-氯-4-硝基甲苯;二硝基甲苯等,也用作染料中间体及农药;医药;塑料和合成纤维助剂的中间体。

毒性

低毒。但吸入蒸汽,食入或经皮肤吸收均可导致中毒。吸收进去体内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白血症,出现紫绀。严重中毒可致死亡。

LD50:1960mg/kg(大鼠经口);16000mg/kg(大鼠经皮)

作业场所职业接触限值:

MAC(mg/m):无

PC-STEL(mg/m):25*[皮]

TLV-TWA(mg/m):无

PC-TWA(mg/m):10[皮]

TLV-C(mg/m):未制定标准

TLV-STEL(mg/m):无[02]

致畸性:无证据

致癌性:IARC致癌性评论:组3――现有证据不能对人类致癌性进行分类。

对人体的危害类似于硝基苯。能引起贫血,但比硝基苯弱。在三种异构体中,对硝基甲苯毒性最小。工作场所空气中硝基甲苯的最高容许浓度为5ppm。生产设备应密闭,防止跑、冒、滴、漏。室内应通风良好。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具,避免与之直接接触。班前班后严禁饮酒。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脸,用大量流动水或清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拖至新鲜空气处保持呼吸通畅,呼吸困难者给输氧,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遇明火、高热可燃。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消防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泄漏应急处理:

隔离泄露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积(全面罩)穿防毒服,小量泄漏:避免扬尘,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露;收集回收或运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70%。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法规信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591号令颁布,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将该物质划为第6.1类毒害品。

包装储运

采用铁桶包装,每桶净重200~250kg。或由带蒸汽保温装置的汽车槽车装运。贮存中要防火、防潮。按有毒化学品规定贮运。